1、“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资料(一) 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一现象非常普遍,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例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招徕顾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毛肚、凤爪,在菜油中掺柴油,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皆属此类,这些商品不仅不能 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反而会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会致人死亡。 (2)、制造销售假药、劣药。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钱,那么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和解除作用,延误疾
2、病的治疗。有些假药中还掺杂有害成份,不仅耽误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剧。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鸡饲料、淀粉或廉价药品加上伪装,冒充抗生素及名贵药品出售。1992年12月贵州印江县的学生服用了河南某制药厂生的驱虫药,造成3169有中毒,2人死亡。 (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侵犯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些商店将已过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骗消费者。 (4)、日常用品及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如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爆炸伤人的事件,电风扇、电热毯、电热杯、洗衣机等漏电致人死亡的事件等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 (5)、化装品有毒有害。随着时代的开展,人们对美的追求渐为时尚,化装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有些生发水不仅没有生出头发,反而使原有的头发脱得精光,一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装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 (6)、营业场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店一边装修,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又同时营业,有些商店、食品、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有些旅馆管理不善,旅客财物经常失窃等等,这些也属侵犯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 (7)、效劳方式不安全。如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发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浴室热水过热烫伤顾客等等。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