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消防巡查、检查管理制度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管理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完整、平安、有效利用的原那么。 二、落实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定期和离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档案应按分类和归档内容组卷,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并及时更新档案资料,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有效和平安。 四、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单位根本情况、消防平安责任人(管理人)登记、各级人员消防平安职责、消防平安操作规程、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志愿(专职)消防队名单、各项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及其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检查记录和法律文书、本单位火灾情况记录等。 五、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光、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等工作。 六、未经领导同意,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转借他人使用。 七、调阅档案要及时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抄录、复印、拍照,借出的文书档案要及时收回。 八、档案保管期限。每日工作记录为3个月,每月工作记录为一年,其余材料为长期。 九、应当每年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保管期满且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编制销毁清册,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