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广西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 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印发煤矿在用平安设备检测检验 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2023)9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平安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平安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在用平安设备管理,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煤矿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平安规程、平安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煤矿在用平安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
2、(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煤矿企业作为平安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煤矿在用平安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以保证正常运转。具备检测检验能力的煤矿企业可以自行组织检测,或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平安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测。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明确规定以外,任何单位都不得强制煤矿企业接受指定的专业技术效劳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二、具备检测能力的煤矿企业和承担检测检验任务的平安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要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检验,对检测结果和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各级煤矿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催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用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各省级煤矿平安监察局可以结合驻在地区煤矿平安生产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煤矿在用平安设备检测检验目录。 目录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出现新情况,请及时反响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煤矿在用平安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 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 2023年7月24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