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园工作平安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学校平安,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平安,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平安管理遵循“平安第一,防范为主的原那么。 三、学校实行平安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平安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平安教育,增强平安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平安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平安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平安管理,为学校平安创造良好环
2、境。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平安保卫机构,设立平安值班 ,建立平安值班制度,做好平安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平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平安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那么,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
3、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平安,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前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前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
4、处分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平安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平安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平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平安教育,实施平安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方案,各项平安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
5、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平安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 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平安用电管理、保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平安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
6、、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当。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平安工作。平安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
7、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十 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效劳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平安卫生保障制度。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平安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平安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前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
8、定要将平安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平安措施,确保学生平安。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平安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平安识别能力和平安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平安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
9、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燃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开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平安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平安。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十七、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0、、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平安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效劳设施; 2、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平安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平安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平安检查的事项。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平安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十 八、学校发生平安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那么,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承当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效劳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平安标准和卫生标准
11、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平安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平安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平安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当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九、学
12、生发生平安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当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平安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平安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温疫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
13、,不应当由学校承当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 十、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平安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二十 一、学校平安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平安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
14、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二十 二、发生一般平安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平安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平安事故,民事责任局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那么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局部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
15、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发生学生平安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那么,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第二篇:中心小学校园管理制度中心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一、保持环境整洁。任何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瓜果皮和纸屑,不得污损教室门窗和墙壁. 二、保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严禁攀折花木,严禁践踏草坪、花圃。校园绿化,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 三、各班班主任带着本班学生负责好本班的教室卫生、卫生区卫生。学校每月对各班的卫生等工作进行评比。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布置高雅大方,表达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校园内张贴中小学生守那么和日常行为标准;黑板报、宣传橱窗由大队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