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委青协管理制度 湖北工业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度 一会议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会议,包括部门会议要求所有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30分钟以下予以签到,按迟到记载。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予以签到,按旷到人员由秘书处做记录。 2,请假者须在会前一天上交书面请假条,临时会议在会前上交即可,由秘书处接收。特殊情况可向主席团成员口头请假。 3,所有会议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会议记录模板请参照协会的文件模板中的会议记录格式。 4,协会例会和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做。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年度末交给秘书处备案。 5,例会每月一次,理事会每单周一次,时间地点由主席团定,秘书处负责通知。 6,会
2、议结束后,与会者清理自身物品,并轮流整理会场。二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制度 1,所有大型活动必须做好详尽的筹划和充分的准备。筹划书提前五天交给主席团,以便更好的实施活动。筹划书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才能施行。 2,活动预算交由秘书处审核。(在中区的“雪莹图文处 记账,必须先通过副主席活秘书长同意) 3,各部门明确分工和责任,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和布置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4,每次活动要求认真详细地记录并总结,并制作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叫给秘书处备案。 5,每次活动,由注册部负责签到,活动人员都需佩戴协会帽子和工作证。 三奖惩制度 考核对象。全体协会成员。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明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分
3、的建议。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和活动记录(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一加分细那么 1,各类青年志愿者的活动参与者加2分:组织者加3分,(大型活动按负责和参加的工程来计分) 2,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或有创意建议被采纳的参与者在2分根底上加0.5分(组织者除外) 3,提供活动构思并被采用时,筹划者加1分 二扣分细那么 1,青年志愿者及内部人员在参加各类活动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 情况属实者例外,且请假需递交书面申请或者在时间上不允许的情况下打 向副会长请假)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丧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时,物品的
4、分管人扣2分,并照价赔偿(按连带责任制赔偿)。3,青年志愿者及内部人员在活动中违反活动纪律和青年志愿者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分(口头警告),2分(警告),3分(劝退)。 三奖惩方法 1,将评优结果上交团委后,由团委老师决定奖励方案。2,处分: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三级处分。注:1,口头警告 参与各类工作、活动三次迟到,两次缺席(细那么不能参加或按时参加情况属实者例外) 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 工作、活动时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 对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 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了不良后果 两次口头警告处分 3,劝退 假借分部名义谋取私利 私自向效劳对象索取酬金 各
5、类工作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 四经费及财务管理制度 本协会是效劳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经费来源为:团委经费拨款和其他合法收入。为了更好确实保各项经费得到充分有效的运用,本协会特定此制度。本协会的经费由主席团管理,接受学院团委的监督。 1、本协会经费适用范围:维持本协会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本协会宗旨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在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范围内的特殊资助; 2、协会活动经费的使用要从“节约、效率的原那么出发,从而保证活动经费的使用合理化、科学化; 3、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活动的实际需要商定经费预算,作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交给秘书处审阅并经团委和有关领导批准前方可报销
6、,报销凭证需正式发票到团委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到秘书处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集齐发票到团委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应和预支经费相符; 5、需要报销的发票必须在发票后面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写上该款用途、经手人,如不按要求,恕不报销; 6、秘书处设立经费收支帐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善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证,每学期结束时秘书处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作汇报。 7、协会的所有公共物品隶属于校团委,由协会秘书处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8、如果开展工作需要借用物品,需写出书面申请交部门部长批准,方可从秘书处领取。 9、协会的所有物品,借用后须及时归还,如果不
7、及时归还,将在全体大会上给予批评。 2023、使用协会的物品,应当保护珍惜,不得随意乱放丢弃。假设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弃者,照价赔偿。 11、假设屡次使用物品不归还或弄丧失者,除照价赔偿外,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考核制度 1.协会成员,在参加内部组织的活动以及协会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那么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那么必须告知小队长并请示会长,并及时补写请假条。 2.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本部部长和秘书处签名方可生效,并交秘书处备案。 3.如没有请假条,而会长及小队长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旷会处理。 4.协会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小队长或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前方可离开,归队后应及时消假。 5.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6.凡在活动中私自离队者,给予大会警告处分。 7.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秘书处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奖惩先进的考核工程。各队自行开展的活动。小队负责做好本队考勤记录,并交秘书处存档。 8.协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效劳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