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廉洁自律治理方案 根据区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五个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并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工程。为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督查,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特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我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专项治理内容 主要对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下五方面情况进行专项治理: 1、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行为; 2、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2、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的行为; 3、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违规从业行为; 4、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相关规定情况; 5、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3年7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底结束,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5日)。按照要求组织所属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区纪委有关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于8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
3、监督。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局纪检组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23年8月15日前连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上报区廉政办。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自查自纠报告要经局主要领导签字,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五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包容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重点检查阶段(2023年8月底至9月底)。由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假设干检查组,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工程,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2、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 内容总结(1)财政局廉洁自律治理方案 根据区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五个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并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工程(2)财政局廉洁自律治理方案 根据区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五个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区财政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并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