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治理制度 一、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征询等)要制定有缜密的方案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批阅签字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前方可施行。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体育局分管平安副局长审批。二、每次活动应有详细的责任人,留意人员年龄,身体情况搭配。三、活动的道路、地点,事前应进展实地勘查。四、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恪守乘车、乘船平安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展检修。五、每次活动都要有平安、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六、野炊、爬山、野餐要留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七、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平安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八、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平安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展监控。九、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查制,如遇平安事故,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