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关于2023年全市纠风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吉府办发(2023)11号文件精神和市纪委三次全会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23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效劳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心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亲热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化推动政风行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状况监督检查。 重点对2023年以来全市卫生专项资金、新农合资金、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
2、培训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水利专项资金等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订正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严峻查处贪污、私分、挥霍资金以及权钱交易、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进一步标准民生资金拨付、使用程序,完善资金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平安、惠及百姓。连续加强对社保基金和扶贫资金、救灾救助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卫生局、市人保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和移民办、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 (二)深化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坚决订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减轻农
3、夫负担工作,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订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标准筹资筹劳行为,防止变相增加农夫负担;订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反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农夫土地权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新局) 2坚决订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标准房屋征收行为,推动信息公开,严禁实行暴力、威逼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参与
4、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 3坚决订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清理教育收费文件,订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问题,进一步标准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效劳性收费和代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严峻查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一般高中招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 4坚决订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效劳中的不正之风。深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使用状况
5、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医药购销中虚开、假造发票等违法行为及其背后隐蔽的商业贿赂问题;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选购工作机制,推动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选购。(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国税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同时,连续深化治理大路“三乱问题,标准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疼惜等政策措施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进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畅通和标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渠道,坚决订正涉法涉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连续深化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订正市场中介组织强制效劳、违规收费行为;连续订正和查处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
6、单位聘请中“因人设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规程的行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支配中存在的“关系户、“人情房等现象;连续订正和查处食品药品领域以及金融、电信等公共效劳行业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人保局、市国资办、市房管局、市药监局、市银监办、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等单位参与)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化推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1扎实推动“阳光医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阳光医药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和推广步伐,确保2023年底前在全市乡镇级以上
7、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广。进一步完善系统监察功能,细化系统监察规章,建立监测评估标准,全面实现对医药招标、选购、配送、使用、回款行为的实时监察、预警和纠错。(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人保局、市药监局) 2扎实推动“阳光财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功能,开展财政账户网上审批和定期网上对账。加快修订“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章,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实时动态监管,准时预警纠错。整合资源建设“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构建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及银行账户、上级对下级、外部对内部的立体监管系统。做好市、乡二级上线运行工作,并纳入全市统一电子监察平台。(牵头单位:市
8、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人民银行、市扶贫和移民办、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人保局) (四)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 1严格把握评比达标表彰、节庆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和省关于加强节庆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精简评比达标表彰、节庆等活动,严格活动审批,强化监督检查,稳固清理标准工作成果。(牵头单位:市人保局、市文广新局,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财政局) 2开展政府部门中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连续订正和查处“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问题。(牵头单位:市人保局,参与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9、3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结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行业作风建设。连续以基层站所和效劳窗口为重点,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努力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创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围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明确直播主题,完善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联动模式,切实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原那么分别牵头,市政府纠风办、市播送电视台等单位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需管行风的原那么,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
10、核,确保任务落实。市政府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指导,催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心和省、市保障改善民生、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状况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准时觉察和订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确保工作落实;对检查中觉察的问题要准时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抓紧完善制度。 (三)狠抓案件查处。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猛烈、社会高度关注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重点查处,准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司法、审计、信访、监察、纠风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深化调查严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群体性大事背后
11、的腐败问题。对典型案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行政违法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催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殊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对因工作失职渎职等致使不正之风集中、造成严峻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要严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推动源头治理。坚持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创新解决群众反映猛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失误问责制度,降低决策社会风险,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争辩,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