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化资料管理规定 (一)公司文化资料包括报刊杂志、书籍资料、音像资料等,其中:书籍资料分为综合性书籍、科技书籍和专业资料;综合性书籍通常指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等群众化非科技书籍;科技书籍通常指计算机、通信、电子类的书籍;专业资料指各专业的工具类等书籍。(二)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文化资料的采购与管理,负责临时阅览室书籍、报刊的更新及现场纪律。(三)文化资料的申购流程: 申购人(或行政管理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文化资料申购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行政管理部凭文化资料申购单采购文化用品(如属专业性特别强的文化资料,行政管理部可委托申购人自行购置,购置后交行政管理部办理入库手续); 行政管理部办理文化资料的入库手续,加盖图书章; 行政管理部在临时阅览室陈列文化资料,面向全体员工开放,并优先通知申购人前往借用。(四)文化资料的借阅流通一般情况下,公共报刊只能在阅览室阅读,不能外借。杂志、音像资料等需登记前方可借走阅读,并在一周内归还; 书籍资料需统一登记借书卡和借阅流通登记表方可借阅,并在一月内归还或续借。每位员工限借两本,连续借阅不得超过两个月。部门需要长期保存的专业资料可以凭部门经理签字后办理长期借阅手续,并指定保管人。(五)文化资料的赔偿在办理借阅文化资料手续时,如书籍有破损,应及时向管理员说明并做记录。外借文化资料如有遗失,按该资料的双倍价格赔偿。如破损严重,按单倍价格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