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395473 上传时间:2023-04-20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1.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2023年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适应我市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23)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一)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市人民政府市长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市长为直接责任人,XX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

2、为直接责任人。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催促工作措施落实;要研究制订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开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专题召开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常务会议或者县市区长办公会议不少于2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方案。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能。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明确专门机构,落实督查、评估、奖惩机制,切实履行对同级政

3、府的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协调。 (三)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评估机制。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评估细那么,与下一级人民政府和本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创立等考核考评体系,作为当地政府评先评优和区县(市)长、乡镇长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级政府督查室建立督办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督查范畴,督办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道路交通安全评估和督查结果在每年经济工作会议上通报讲评。 (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奖惩制度。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年度奖励制度,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评估不合格的由

4、各级政府挂牌整治。整治期内,当地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异动。 (五)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要确定交通安全管理人,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宣讲法律法规,加大安全投入,要制定和落实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考核、奖惩制度,纳入工作纪律、年终考核、评先评优范畴。对发生死亡一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事故等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的整改措施。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标准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1.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

5、的运输企业,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车辆集中管理场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管理措施、实际车主均不在本地、车辆主要在外省市运营的空壳公司,一律不予核发牌证。要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 2.交通运输部门要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挂靠经营。对挂靠经营的企业,要责令限期解除挂靠关系,并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该企业车管业务进行监管。 3.交通运输部门应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不断完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鼓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6、建设。 1.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班组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并用好安全生产费用。 2.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每季度联合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运输企业安全检查评估,每年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向社会公示。 3.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的督办。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统一制作交通安全重点隐患单位警示牌,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市道路交通安全

7、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特别是对交通安全信誉等级评定不合格的运输单位,要派出联合工作组,催促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对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统筹建立全市的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信息平台,共享交通安全信息资源,切实提高大中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中型货运车辆和驾驶人根底信息采集率、更新率、告知率,确保采集率、更新率、告知率到达100%。 5.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要积极催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的日常监管,确保大中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投保率、审验率、注销率和驾驶人审验率到达100%。重

8、中型货运车辆投保率、检验率、报废率和驾驶人审验率到达100%。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要将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向所属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要求按期清零。 7.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方法,确保我市于2023年前达标。 (三)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1.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或者撤消许可证。要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

9、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 2.交通运输部门要鼓励客运企业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等规定。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行驶。夜间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可以采取临时管理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 3.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催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建立专门的台账,经常性地开展检查核实,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那么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

10、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违反规定超时、超速驾驶的驾驶人及相关企业,要依法严格处分。 (四)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1.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方法,标准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都要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同时安装车载视频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办理营运手续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效劳平台。 2.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交通部有关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规定对道路运输企业运用卫星定位系统开展动态监控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运输企业要建立24小时动态轨迹监管工作机制

11、,主动及时查处所属营运车辆和驾驶人的违规经营行为、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管理 (一)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市场监管。 1.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关,严格按照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国家标准执行,对不符合要求的驾培机构一律不予许可。进一步完善驾培机构退出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驾培机构,要依法依规清退出驾培市场。 2.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培训能力核定招生数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核定的招生数量受理考试。 3.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教练员的监管,要求教练员必须持证执教,按时参加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对教练车的监管,教学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教练车辆的维护

12、、检查、技术管理和定期审验应当遵守有关客货运输车辆的规定执行;驾校新增教学车辆申领牌照前须经交通运输部门预审批,否那么不予办理教学车辆证,未办理教学车辆证的教练车,一律不得用于机动车驾驶培训;加强对教练场地的监管,要求教练车必须在核定的教学场地和指定的教学路线进行培训。 (二)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工作。 1.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计程培训管理系统。 2.交通运输部门应定期开展对驾培机构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并向全社会公布。对驾驶培训机构及其教练员存在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的,交通运输部门应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顿不到位的,依法撤消其经营许可证件,公安交通管

13、理部门应停止受理其考试申请。 (三)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坚持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夜间驾驶考试的要求,对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等防御性驾驶技术内容的考试。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严格实行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月向社会公布辖区内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并通报给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肇事

14、率排前3名的驾培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 (四)严格客货运驾驶人监管。 1.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加强从业条件审核与培训,加强对长期在本地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催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分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2.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配合,建立机动车驾驶人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系统,实现两个部门之间在客货运驾驶人

15、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四、加强车辆安全监管 (一)加强车辆技术性能监管。 1.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营运企业和客货运输车辆市场准入,对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运输市场。对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依法退出市场,撤消有关证件。 2.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交通管理、工商等部门要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以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检验时,严格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强化车辆定期维护制度,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严禁超载车辆和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车辆、非法拼(改)装车上路行驶。对到达报废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防止因车辆机械故障造成事故。 3.开展改革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机动车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结合节能减排,进一步加大淘汰老旧汽车力度,鼓励开展节能环保型汽车产品。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1.质量技术监管部门要做好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管理。 2.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的行业管理。 3.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对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