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 终结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沈伟,男,32岁,汉族,住XX县区城关镇面粉厂家属院。 被申请人。陈忠喜,男,汉族,住XX县区城关镇教师新村。 请求事项。终结执行XX省XX县区人民法院(2023)桐民商初字第00217号民事调解书执行。 事实和理由。邢文革、汪本炎、被申请人租赁XX县区城关镇西关村四组房屋开办一快捷酒店,租后由邢文革、汪本炎负责经营。202223年8月31日,邢文革、汪本炎将酒店转租给申请人。申请人租赁经营期间,被申请人以申请人经营酒店的房屋是其与邢文革和汪本炎共同租赁为由,阻拦申请人正常经营。在屡次协调无效情况下,申请人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主持调解,由申请人继续租赁
2、经营,每年从应付租金总额中给被申请人四万元租金。调解协议成立后,申请人付清了以前应付的租金。调解协议约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每年的12月31日前申请人付被申请人租金四万元。2023年12月,申请人从电视上发现原房主西关四组,公告拍卖申请人租赁房屋,假设房屋被拍卖申请人将无法继续租赁经营。在此情况下,申请人根据实际租赁期限,于2023年元月4日支付了被申请人前六个月租金二万元。2023年2月6 日西关四组将申请人租赁房屋拍卖。因申请人没有付清全年租金,被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下余半年租金二万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转租给申请人房屋已被房主拍卖给他人,且该房屋又被新房主收回,申请人已没有再继续租赁经营。由于被申请人已不是主张租金房屋的产权人和租赁人,所以,XX县区人民法院(2023)桐民商初字第00217号调解书已无履行根底。为此,申请人申请终结执行。 此致 XX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沈伟 2023年3月1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