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廉政督查工作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3-2023年工作规划?,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催促检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区农业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一、督查考核对象 局属各科室。 二、督查考核内容 1、廉政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是否取得了明显成效。 2、参与局机关廉政教育情况。在我单位举办的各种活动中,各科室人员是否全程全员参与,以及学习教育情况是否优良。 3、廉政文化与科室工作相结合情况。廉政文化建设与各科室中心工作能否做到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的情况,广阔党员干部群众满意率到达95%以上。 4、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建立起本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完善,形成并认真落实了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长效机制。 三、督查考核工作方法和要求 1、采取日常督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查事宜。年终由局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2、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和现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进行。 3、检查考核的情况,作为对各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