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XX县区“1.1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的消防平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改善全区消防平安环境,根据XX省消防平安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消安委(2023)9号)、XX市消防平安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消安委(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探索建立全方位的消防平安责任机制和常态化、可持续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进火灾事故防
2、控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消防平安长效管理。到2023年底前,解决区域性火灾隐患区域内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问题,到2023年底,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平安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区消防平安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对象和重点 (一)省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道墟镇。道墟镇小化工企业集中区存在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电器设备安装使用不标准、消防设施缺乏、员工平安意识淡薄等突出隐患。 (二)区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部企业存在的占用防火间距、市政消火栓无水或压力缺乏、厂房随意分隔导致消防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隐患; 崧厦镇:伞业企业集中区存在的
3、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加工类家庭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疏散通道缺乏、消防设施缺乏、员工消防平安意识淡薄等突出隐患; 汤浦镇。小型童装企业集中区存在的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加工类家庭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疏散通道缺乏、消防设施缺乏、员工消防平安意识淡薄等突出隐患。 其他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全面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平安形势根底上,将“低、小、散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老旧民房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等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列为区域性火灾隐患予以综合治理,具体由各地确定并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即日开始,至2023年底结束,分四个
4、阶段进行。 (一)准备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已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重点的区域所在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落实责任人员,组织力量全面排查隐患集中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平安状况,按照隐患程度逐一登记造册。要综合分析区域内的产业结构、人口密度、建筑性质等对消防平安的影响,形成消防平安形势风险评估报告。其他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评估,各地评估报告于6月27日前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底)。各乡镇街道和单位要组织召开好各层级、各条线的
5、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发动会,向当地群众宣传整治背景、整治重点和整改措施,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夯实整治工作群众根底。要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把握重点,制定隐患集中区域消防平安整治规划,明确整治进度。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部署,坚持“拆、改、建、管并举,严格标准,彻底整改。要广泛吸收、借鉴隐患排查整治的先进经验做法,充分运用火灾技防物防措施,完善管“地、管“房、管“电、管“证等常态化机制,强化整治效果。要建立消防平安宣传、培训机制,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平安意识。公共消防根底设施薄弱的地区,要通过增建消防站点、增设消防水源或取水点、
6、畅通消防车道、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升公共消防根底设施水平。 (三)稳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各乡镇街道要在集中整治的根底上,固化常态化综合整治经验和模式,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区域、行业内的日常检查、隐患整改、问题治理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平安综合整治工作自查、督办、抽查、验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基层网格的消防平安监管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2023月至2023年12月)。要结合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稳固整治成果,对于易造成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行业,要制定消防平安准入标准,通
7、过税率、土地征用、用电扩容、排污指标、保险费率等经济杠杆,防范火灾隐患回潮。各单位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将定期跟踪治理推进情况,结合消防工作考核,每半年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区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还要成立综合治理工作组,制定重点区域的细化治理方案,明确措
8、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具体负责实施治理。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建立落实定期开会、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治理推进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重点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与其他职能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综合治理手段,重点紧盯容易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单位场所,把综合治理与长期开展相结合,把统一部署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积极创造地区、部门、企业和个人之间合作共治、协作共盈的良性消防工作格局。 (三)周密谋划,强化督导。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各级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从地区经
9、济开展、产业结构调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角度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障,明确治理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治理行动有序推进。同时,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度实地督导不少于2次,推动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开掘媒体舆论导向潜能,借力网络、 等新兴舆论载体,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报道,广泛宣传综合治理成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和做法,上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网消防大队邮箱或 至消防大队)备案,每月
10、5号前上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月报表,每年6月、12月底前上报重点区域消防平安形势风险评估报告。工作联系人:区公安消防大队裘可锋,联系 :8222023995, :8222023990。 附件:XX市上虞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XX市上虞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组成人员 组长:徐耘 副组长:何柏樵区公安局 成员:区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经信局、供电局、水务集团,高铁新城、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区公
11、安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剑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定期通报进展,研究工作措施,指导制定整治标准,组织开展检查督导; 区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和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打击各类消防平安违法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依据平安生产法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依据“打非治违相关要求,对无证无照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
12、,按照“三改一拆要求,对占用防火间距、改变防火分区等违法建筑现象的整治; 区建设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将消防根底设施建设、消防车道等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内容; 区建管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过程中对违法施工建设工程的整治; 区规划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对违反规划现象的整治; 区经信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将消防平安纳入产业整治提升内容; 区供电局: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对不符合消防平安检查要求或严重影响公众消防平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停电,催促单位改正火灾隐患; 区水务集团: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对不符合消防平安检查要求或严重影响公众消防平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予以停水,催促单位改正火灾隐患; 高铁新城、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对本辖区内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发现、整治方案制定、催促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过程中,对本辖区内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发现、整治方案制定、催促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报告高校火灾逃生演练方案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