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创先争优学习体会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带头提高思想境界、工作标准、效劳意识、办事效率和自身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境界高、能够担当重任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要努力做到敬畏、自信、团结、扎实、认真、廉洁、感恩。 要有敬畏之心 所谓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是指对某一事物又敬重又畏惧。其中,敬表达出一种认识态度、一种价值追求,促使人们要有所作为;畏那么表示一种界限、一种自省,警示人们应有所不为。古人云: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各级干部是引导全处经济社会开展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社会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在大胆工作、积极进取的同时,要常
2、怀敬畏之心,始终做到头脑清醒,如履薄冰,尽量减少或防止权力运行中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 具体讲,要做到七个敬畏。即。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法律、敬畏规章制度、敬畏道德标准。 一要敬畏自然。人类是自然之子,人类之所以得以生存,关键是依赖于自然。大自然给人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是人类生存不可替代和缺少的依托。如果人类对大自然毫无节制地进行过度开发,人为的破坏自然,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惩罚。因此,我们人类不应该与大自然对立起来,而应该调整自己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为自身生存、开展得更好,必须珍爱自然,善待环境。对大自然常怀敬畏之心,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按自然规律办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提倡简单、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当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既要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和促进开展,又要正确处理好开展与自然的关系,在开展中尽量减少或防止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力求实现健康开展、文明开展、可持续开展。 二要敬畏生命。生命是可贵的,但又是脆弱的,有时脆弱得经不住病魔和大自然的折腾,警示着我们不得不以百倍的小心敬畏生命,尊重生命,呵护生命。力求让生命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作为每个人来讲,生命只有一次。特别是我们当干部的一定要珍爱生命,关心健康。如果不这样,尽管有为民创业的良好愿望,但这种愿望也往往很难实现。因此,我们必须敬畏生命,只有这样才能更多更好的为党工作、为民造福。
4、 三要敬畏组织。组织无处不在,其实任何一个人也无时不在组织的监督掌握之中。所以每个人特别是每个党员干部一定要敬畏组织。一个人的开展升迁哪一步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一个人如果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就会犯错误。因此,每个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忠实履行自身职责,实现预定工作目标的同时,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应当明白,任何一个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其言论行为绝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相当程度上是代表相应的部门与组织,这就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敬畏组织,就是说话办事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真正做到对组织和人民群众负责,以自身的实际行动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当我们有了成绩,那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个人微缺乏道;有了缺
5、点不能掩饰,更不要争功诿过。对组织的敬畏,还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那么,这样我们工作起来就不会偏离方向,做到不犯错甚至少犯错。 四要敬畏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想这个道理大家都是清楚的。我们党员干部手中大多都握有一定的权力,而且这些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人民群众是我们履行职责的效劳对象,必须做到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忠实地为人民群众办事,以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敬畏群众,就是在履行职责时要多作换位思考,悉心体察民情,必须想群众之
6、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尽心竭力办好那些合民心、顺民意、有利开展、造福社会的事情,决不干那些违背绝大多数群众的合理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为把好事办得更好,要审慎对待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即使是完全正确的工作决策,也要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的工作。官气十足,玩忽职守,口是心非,是党群、干群关系的大忌,应力求防止。敬畏群众,就是要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舆论反映民声,表达民意。党员干部既要善于从舆论中听取民声,了解民意,又要正确认识和虚心接受来自群众的监督和批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还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对待群众的舆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领导干部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如果做不到以上这些,就愧对人民群众的信任,就会被人民群众拉下马。 五要敬畏法律。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特别要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