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百日提升行动为总抓手,围绕落实区委、区政府“一五五三的思路举措,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效劳项目建设这一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效劳层次和质量,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档升级,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赶超跨越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效劳和法律保障。 二、行动内容 1、效劳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选派律师效劳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工作提升年部署安排和“百日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从区直律师事务所中选派20名政治素质高、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区级领导包靠的60个重点项目提供“点对点法律效劳,着力为项目企业、项目村居和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
2、律效劳,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员、宣传员、效劳员,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2、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十九大召开之前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活动;推广行业性、专业性、居企联合调委会建设经验,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严格落实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措施,加强对社会重点人群的监管和帮教,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3、强化普法依法治理。落实“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区规划,健全考核体系,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年底前至少4次组织律师、公证员、局机关干部组成法律效劳团队,到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
3、单位提供面对面法律效劳。 4、切实搞好法律效劳。建设“品牌法律效劳机构和“品牌律师,律师、公证业务量分别完成650件、1000件以上,同比增长10%,无违法代理和错证假证案件;创新法律援助效劳方式,简化工作程序,法律援助案件完成80件以上,同比增长20%。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成招商引资5400万以上。 6、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干部作风明显提升,学习意识、精神状态、为民效劳、廉洁自律明显转变,年内无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三、组织领导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百日提升行动工作任务,统一全体干部思想,充分认识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营造攻坚破难气氛,奋力完成工作提升目标。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每项工作提升目标组织一个工作团队,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个人,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时限,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百日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百日提升行动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表彰先进,催促落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百日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