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监监管工作意见 一、成立机构,落实管理责任。 为了加大对我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以农业、公安、工商、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协调机构,即镇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村报账员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协管员,各村把这项工作列入村委会工作议事日程,村分管农业的村干部重点抓好这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把这项列入各村年终考评。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以源头抓起。 各村要把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在村干部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大力支持,对本村的农产品经销商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搞好调查模底、登记工作。建立信息平台,严禁国家明令禁止的投入品用于农产品生产中,从源头抓起,保障农产品质量平安到达20230%。 三、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奖惩措施。 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作为农产品质量平安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实行奖惩清楚。对生产经营主体使用违禁投入品造成农产品质量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撤消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镇领导小组对全镇的农资经销商、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每季度抽检一次,对不合格的农产品严禁上市,对经营违禁投入品生产经销户就地销毁。力争我镇的农产品质量全格率达20230%,争创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示范乡镇。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