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土部:增减挂钩土地出让净收益全返还 工程报批时,必须附具征求集体组织和农民意见情况、听证和公示相关材料,做到整治前农民愿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严格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坚持工程管理、封闭运行,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强迫农民住高楼。 通知要求,试点必须以促进耕地保护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村小城镇和中心村及各业经济开展、促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环境保护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依法推动、标准运
2、作、民主公开、量力而行。坚决防止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倾向,坚决防止擅自扩大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坚决防止侵害农民权益。 通知称,增减挂钩试点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郊接合部XX县区建设、近郊有条件乡村的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远郊有条件的集中民居新村建设为重点,做好与城乡建设、根底设施布局、环境保护、产业开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以保障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开展。要量力而行,以农民自愿且不额外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支持小城镇和中心村新建XX县区开展经济,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通知强调,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坚持工程管理、封闭运行。严禁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挂钩工
3、程区。严禁擅自扩大增减挂钩指标规模或循环使用方案指标。 确定增减挂钩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依法听证、公示,凡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和利用分配的,必须先行确权登记;在土地互换和开发经营方式、旧房拆迁、新居建设等方面要提供多种选择;工程报批时,必须附具征求集体组织和农民意见情况、听证和公示相关材料,做到整治前农民愿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凡集体组织和农民不同意的,不得强行开展。严禁强拆强建,严禁强迫农民住高楼。 通知要求,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集体开展生产。要建立地价评估、资产
4、审计机制,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收益返还和使用管理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减挂钩试点实施后,要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依法保障农民土地的用益物权。 4月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山西考察时说,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根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搞强迫命令。 4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严格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