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区绩效管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和效劳企业效能,优化开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对管委会内部各股室及全体管委会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绩效考核为载体,以搞好绩效管理与园区年终任务目标,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本园区实际工作相结合,与环境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干部提拔、推荐评优相结合等四个相结合为抓手,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突出效劳企业,不断推进效能管理新模式,努力创立廉洁、务实、创新、高效的机关
2、,促进园区科学开展、跨越开展。 二、实施范围 园区管委会各股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园区中心工作和每个股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主要考核评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两个环境建设、效劳企业、园区阶段性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机关作风建设等内容。 四、主要方式 一评价评估 根据各股室及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分工采取指标评估、入园企业测评和领导班子评估三种方式。 二过程控制 建立周跟踪、月监督、季度测评、半年评估、年终总评的过程动态体系,及时掌握各股室及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动态。 三量化考核 对各股室及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效能、工作作风等实行量化考核。 五、结果运用 评估结果将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优先考虑推荐为考核优秀等次。 测评为不合格的不仅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而且要向管委会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评为不合格且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考核直接为不合格。 同时评估结果将与干部推荐提拔相结合。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园区管委会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