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然气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平安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平安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控股子公司含公司本部,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根本方针和贯彻“创新开展、和谐平安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平安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完善平安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平安技术、装备,抓好平安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平安生产检查,保证平安生产投入
2、,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标准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第四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同时签订员工平安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平安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 1在平安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和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企业
3、行政正职是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企业应成立平安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平安、消防平安、交通平安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平安生产工作。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八条领导组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平安生产年度工作方案,并催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催促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平安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平安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催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平安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平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第
4、九条平安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平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平安领导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领导组提出年度平安工作方案建议; 二协调、催促相关部门的平安工作; 三组织实施平安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平安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平安生产动态,通报平安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企业及其所属输气管道、cng加气站、运输车队等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并要求平安管理人
5、员中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各级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平安部门同意。 第十二条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完成平安生产培训、咨 3询、检验、评价,并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工作。从业人员上岗前,须经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并取得平安资格证书。 第三章平安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四条平安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各级
6、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平安职责。第十六条企业应制定平安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并将履行平安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平安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工程的平安监督。在关键施工工程工程中,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平安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平安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平安监督。 4第十八条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平安监督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平安技术 第十九条企业要重视平安科技工作,加强平安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平安技术水平。 第二十条企业要积极开展平安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加快先进生产平安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平安科技成果;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平安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平安。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的平安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平安预评价和平安验收评价。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平安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平安技术生产条件。第二十三条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平安技术革新,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 第六章平安教育培训 5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
8、员工进行平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平安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平安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平安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平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平安教育和转岗工人的 二、三级平安教育,建立健全平安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第二十七条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平安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平安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二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前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第二十
9、九条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平安教育,考核合格前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条企业要加强平安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平安检查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平安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平安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平安检查,企业所属二 6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平安检查,基层站队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平安检查或专业平安检查。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平安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平安生产联系
10、点进行平安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完善平安检查手段,依据标准、标准及平安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制定违章处分方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分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罚,绝不姑息。 第三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
11、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根底上,按管理权限制定方案,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 7整改。 第三十七条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三十八条对上级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平安投入 第三十九条企业要保证用于平安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平安费用,按规定和实
12、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平安技术措施工程经费。 一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和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平安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二企业应将平安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三平安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汇总,需要报请上一级审定的,经上级审定后下达,平安部门检查、催促实施; 四平安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实行工程管理,对已经完成的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和隐患治理工程,由平安管理部门组织 8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条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工程的主要范围包括。平安技术、职业健康、辅助房屋及设施、宣传教育等。 第九章消防平安管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加强企业内部
13、的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将消防平安工作纳入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落实各级组织防火平安责任制。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四十三条企业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确保消防装备和设施完善、可靠。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平安管理,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票或作业许可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的平安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现场监护,确保工业动火施工平安。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平安管理与防火检查,制定公共平安应急预案,严格监护措施,防止群体伤亡事故发生。第四十六条按照消防法规定建立
14、专职消防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灭火装备和人员。基层单位要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防护器具和会自救互救。 9 第十章交通平安管理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加强内部的交通平安管理工作,将交通平安管理工作纳入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 第四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强化驾驶人行车平安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驾驶人员平安意识。 第四十九条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强化公务车辆和天然气重卡车队的管理与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发生。 第五十条企业应加强交通平安宣传教育,教育全体员工提高交通平安意识,遵守交通平安法规,保证交通平安。 第十一章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 第五十一条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十二条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工程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五十三条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 10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第五十四条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