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篇:对优化经济开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对优化经济开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一、优化经济开展环境的核心内容 优化经济开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开展环境的优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开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根本方向和根本作用,即答复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开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
2、,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根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对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开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开展时机,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
3、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效劳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效劳的最适宜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
4、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面对日趋剧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增强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应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根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局部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根底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方案、工程、采购、财政金融、效劳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
5、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开展。对于大多数开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开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工程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
6、,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开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鼓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3、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社会风险会变大,所以,稳定职能应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职能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
7、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
8、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开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二、现存问题及形成原因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开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标准、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标准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
9、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工程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方案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
10、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开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开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
11、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效劳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标准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开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标准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根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12、。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要进一步完善和开展社会主 第二篇:对优化经济开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对优化经济开展环境问题的思考与调研 一、优化经济开展环境的核心内容 优化经济开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开展环境的优劣。 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开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根本方向和根本作用,即答复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
13、济开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根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对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开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开展时机,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
14、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效劳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效劳的最适宜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
15、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转型和开放条件下,面对日趋剧烈的国内外经济竞争,增强国家或地区的竞争力应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经济职能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根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局部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根底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方案、工程、采购、财政金融、效劳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开展。对于大多数开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开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工程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