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运输平安协议书 甲方:乙方: 根据国家平安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平安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平安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平安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 四、运输平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 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