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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管理》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方案.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1422676 上传时间:2023-04-20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0.4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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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平安生产绩效考核方案 1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平安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平安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平安,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 3 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平安奖罚考核,重大平安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平安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平安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 定义 5 平安本卷须知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平安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 ,过程和工作环境平安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平安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

2、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平安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平安生产;按照平安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平安管理制度,标准平安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平安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年度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平安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平安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年度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平安第一责任人,平安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平安管理人

3、员及相应的平安生产,消防平安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平安生产责任制,设备平安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平安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平安生产情况,强调平安,提出平安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平安检查制度:部门平安月检,周检,平安员日常平安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平安自查及交接班平安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平安检查.发现平安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平安管理规定. 6.

4、1.3.6 平安生产效果好,各类平安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平安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平安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平安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方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平安生产管理网络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平安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平安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6.2.1.2 由公司对平安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平安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1.3 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平安生产风险金. 6.2.2 处分 6.2.2.1 发生违章和平安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平安生产风险金. 6.

5、2.2.2 平安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分.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平安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平安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分考核. 6.3 个人考核方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平安生产鼓励制度给予奖励. 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

6、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 处分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平安生产和消防平安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平安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分.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平安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分.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平安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分,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平安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分,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 平安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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