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文章。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是企业的开展之魂,是国家的立邦之基。老实守信更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条件,是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底。加快完善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开展和成熟,要以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和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开展为目标,以加强平安生产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根底、建筑企业自律为重点,通过政府指导和推动,建筑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参与并监督,逐步建立起建筑企业责任为根底、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从
2、而为保证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开展打下坚实根底。 关键词: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开展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建筑行业也持续高速增长。由于基层建设规模快速扩大,城乡建设增长过快,使建筑企业现阶段呈现建筑平安事故高发、多发态势,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平安生产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通过加快推进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水平和责任意识,能够促进和保障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建筑企业履 行责任与建筑行业实行自律相结合、政府指导推动与社会监督作用相结合以及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的原那么。进而推进建
3、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的建设。 一、加大平安生产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 开展平安生产诚信建筑企业创立活动,推动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平安生产诚信、平安道德,开展平安生产诚信理论研究,通过宣传教育、标准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建筑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平安生产诚信意识和平安生产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平安生产责任和义务。通过专题会议、媒体报道等形式宣传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建筑企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诚信建设,教育先行,利用不同场合、不同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建筑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率先垂范,自觉带着员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思想
4、道德观念。同时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培训班等形式普及诚信管理根底知识,宣传建立诚信制度、加强诚信管理、防范诚信信用风险以及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的知识。结合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工作重点确定宣传主题,明确采用的媒体形式和宣传的范围等内容。建筑企业平安生产事关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平安、事关社会稳定,只有全员懂得和掌握平安生产知识,懂得诚信平安对生产的重要性,集中力量抓平安生产,坚持平安第一,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牢 牢树立起平安生产意识,真正警醒起来,才能真正保障建筑企业生产的平安运行。建筑企业要继续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咬住一个指标,即平安生产控制指标;明确一个方向,即保证平安生产工作
5、投入促进责任主体落实平安生产责任。目前普遍存在,工程经理只是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平安生产工作投入还是不够,平安生产工作在思想上重视不够,存在认为做好平安生产工作只是为了应付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检查思想,加上施工基层人员素质低、平安生产诚信思想意识差,所以导致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也表达了局部工程经理对平安生产工作不负责任、不讲诚信。建筑企业要坚持对新员工进行入公司三级平安教育,对管理人员、工程负责人进行平安教育培训工作增加平安生产诚信教育,形成人人讲诚信的企业气氛。 二、加强建筑企业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组织开展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建设自查自纠,建立建筑企业内部平安生产诚信管理
6、自律机制。建筑行业协会也需要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建筑行业内开展平安生产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建筑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平安生产诚信管理人员,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平安生产,倡导文明诚信平安生产,提高建筑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建筑企 业自律机制。建筑企业平安生产管理工作表现为“政府、上级部门要我平安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之风盛行,这说明建筑行业的自律性还有待加强。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工作要走标准化的道路,强大的制度是保证,要充分发动第一线员工对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群众的观点,有了完善的措施,就要坚决做到
7、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同时,建立建筑企业平安生产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文化国际交流等活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支持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平安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保障能力。 三、完善平安生产诚信评价体系 建立组织机构和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平安生产诚信评价体系。完善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方法。根据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各指标平均水平逐年提升等情况,对平安生产诚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实时、适当调整,加重企业社会责任内容,尽可能准确反映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
8、信的真实情况。此外,平安生产诚信评估管理方法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与完善。我们不仅要看到开展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有利条件,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例如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淡薄,诚信方 面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诚信评级机构数目众多、水平参差不齐,市场管理混乱、没有统一的诚信数据信息平台、诚信体系尚未健全,诚信体系得不到有效利用等。这些情况都说明我国的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涉及面很广的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需要聚集政府、企业、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筑行业协会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自律性组织,在促进建筑企业平安生产体系建设中有着自
9、身的定位和优势。要建立统一的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实现部门间平安生产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信息。加快地方、行业、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采集及披露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信息,防止滥用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信息。 四、制定平安生产诚信奖罚规定 实行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建筑企业加快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在政府招投标管理、公共效劳、工程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
10、平安生产诚信建筑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平安生产失信建筑企业曝光、分类监管 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平安生产失信建筑企业惩戒力度,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开展。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模式。各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执行情况,对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催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诚信报告制度。制定诚信效劳机构管理方法,标准诚信效劳机构行为,培育诚信效劳市场。标准诚信效劳机构管理,健全诚信效劳机构的效劳监督、考核制度,推动诚信效劳机构开展。加大奖惩制度,将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工作与年底奖优评先工作相联系,最大限度
11、的调动建筑企业的平安生产诚信工作的积极性。 总结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在华东地区范围内推广实施的模式,统一部署,在建筑行业全面推广。在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建设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的作用,催促建筑企业不断完善平安生产诚信内部制度,理顺工作流程,健全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可追溯体系,改进平安生产诚信管理状况,初步建立起一个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诚信履责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建筑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华东地区建筑行业平安生产诚信水平。为我国提升各行业诚信建设水平奉献我们建筑行业的一份力量。 第二篇
12、: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32023年)的通知(国发202321号)和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发【2023】 8号),推动实施平安生产法有关规定,强化平安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平安和职业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
13、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为重点,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鼓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老实守信加强平安生产工作,实现由“要我平安向我要平安、我保平安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平安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开展、平安开展。 二、加强企业平安生产诚信制度建设 (一)建立平安生产承诺制度。 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平安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平
14、安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平安监管监察和相关部门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平安监管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催促企业制作承诺书,并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平安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明确各个层级一直到区队班组岗位的双向平安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 (二)建立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以下情形之一的,平安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列入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生产平安死亡责任事故的;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平安生产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四是未
15、按规定开展企业平安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到达平安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五是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六是拒不执行平安监管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分的;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八是其他平安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原那么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市级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伤人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上报省级相关监管部门纳入省级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上报相关部门纳入国家级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必须纳入省级记录,依次类推。 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平安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平安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标准要求明确平安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 (三)建立平安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平安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纳入市级管理的平安生产诚信“黑名单:一是重大平安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二是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