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建设查处复议答复书 行政复议答复书 xxxx城执行复字2023第1325号 答复人: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局长,联系 :xxx住所地:xxx复议申请人xxxx不服答复人所作出的xxxx城执(限)拆字2023第1325号限期撤除决定书而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根据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的要求,答复如下: 一、答复人行政主体适格,具有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分权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XX省xxxx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22】 xxxx号)、XX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xxxx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府法字【2022】 xxx号)、xxxx城市管理相对集
2、中行政处分权试点工作方案(淮发【2022】 xxx号)、xxxx委区政府关于印发xxxx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分权试点工作方案(xxxx发【2022】 xxx号)的规定,答复人作为xxxx集中行政处分权的实施机关,具备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行政处分权,并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第1页共5页 二、复议申请人所涉房屋违法事实客观存在 经答复人查明。复议申请人在xxxxxxxxxxx13号11幢(原糖果厂宿舍),未按照2023年12月16日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的内容,擅自增建主房二层局部,砖混结构,面积47.63平方米,对
3、于该局部建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2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航测图、现场照片和其他材料等证据为证。 复议申请人在陈述申辩及提供的材料中,也说明涉案房屋并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xxxx规划局核准的建设内容仍为“危房主房翻建,一层,且至今复议申请人仍然未取得规划部门关于同意其加层的书面许可文件。 另查明:原告所涉房屋区域早于1984年已纳入原xxx市城市总体规划并经xxx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85】 112号)文件批复。现该区域已纳入xxx三期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告的涉案建筑已严重影响城市规划。 三、答复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答复人
4、对复议申请人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场检查勘验、拍照取证、经过审批作出行政处分事先告知书并送达,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认真进行核实,最后经审批程序后依法下达了限期撤除决定书并送达,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均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程序合法。 四、答复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正确,对复议申请人的处分 第2页共5页得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标准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法202296号)关于新旧法律标准适用规那么中明确“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
5、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复议申请人于2023年12月开工建设涉案房屋,答复人对该行为的处理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适用法律依据正确,符合法律规定。 答复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撤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有关规定,涉案违法建设已影响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答复人作出限期撤除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五、复议申请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处于被追诉时效内 中华人民共
6、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复议申请人于2023年12月份开工并于2023年初建成涉案房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内容建设,该行为不仅违反建设规划管理程序,也违反城市规划内容,涉案房屋 第3页共5页实际居住至今,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性质始终是违法建设,该违法建设自建成后一直没有被撤除,处于存续状态,且延续到答复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依然存在。因此,该违法建设处于被追诉时效内。答复人提出复议申请人2023年已对其建房行为进
7、行查处,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因此,复议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查处违法建设,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答复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体适格,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程序合法。因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xxxx城执(限)拆字2023第1325号限期撤除决定书。 此致 xx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附件: 1、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22xx号) 2、xxx省政府法制办(苏府法字2022xxx号) 3、xxxx委市政府(xx发2022xx号) 4、xxxx委区政府(xxxx发2022xx号)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案件受理登记表1份 7、案件立案审批表1份 8、现场检查(勘验)记录1份 9
8、、证据照片3张 2023、当事人xxxx户位于xxx路13号11幢的建设工程规 第4页共5页划许可证1份(淮规工字第民f2023220238号) 11、市规划部门xxx三期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方案图1份 12、市国土局清xxxx分局关于确认文庙三期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回复1份 13、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1份 14、见证人xxxx工作身份证明1份 15、案件处理审批表1份 16、限期撤除违法建设事先告知书及送达回证1份 17、陈述申辩、听证处理审批表 18、限期撤除决定书1份及送达回证1份附照片1张 答复人:xxxxxx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5页共5页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