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农村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国家与农村社会进行互动的一个主要形式,它们之间互动的状况如何。将关系到国家对新农村建设能否合理调控。文章就当前我国村民自治中的问题。尝试性地提出相关的对策措施,以期促使村民自治能更好地良性开展。 关键词:村民自治;选举;民主建设;法律建设 所谓村民自治,是指生活在一定区域中并获得这一区域相应身份的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渠道的形式,以村民委员会为依托组织,对本区域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依法进行管理、参与的群众性自治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广阔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
2、劳的一项根本社会政治制度。 一、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现实意义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几经曲折。建国初期,我国大局部农村实行的是行政村体制。20世纪5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民公社在农村占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初,经过以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结束了人民公社体制,调动了广阔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开展,进而农民主意识增强,日益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于是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诞生了。特别是自公布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来,农村村民自治逐步深化,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当前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现状 1、制度方面 (
3、1)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矛盾突出,乡镇管理与村民自治脱节。乡镇政府过度干预导致村委会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而乡镇政府同村委会之间本该是“指导非“领导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指出,政府仅仅是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给与指导、支持和帮助,而不是服从领导,而仅仅是协助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而现实中人民常常把乡镇政府错误的看作是领导。村委会逐渐异化为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村委会的成员也逐渐异化为乡镇政府的代理人而不是村民的代理人。 (2)村委会过度越权。自治权本应该由村民行使,但在实践中,权力往往集中在村委会主任一人手中。村干部权力不能得到有效制约,一些民选的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在 处理村里的重
4、大事项上,很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只有村委几个人决定,甚至是村委会主任一人说了算,经常造成决策失误,影响了村里的经济开展和安定团结。 (3)村委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关系错综复杂。许多农村党支部书记认为坚持党的领导在农村就是坚持党支部的领导。那么党支部书记还是村民的一把手,村委会主任应该听党支部书记的。这种矛盾严重阻碍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开展。 2、具体运作方面 (1)村民文化水平不高,政治素质偏低,当家作主意识不强。村民参与度低。我国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文盲、半文盲主要集中在农村,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农村劳动力那么流向了兴旺地区,使得村民自治落实度降低,参与度低。 (2)村民对村民自治态
5、度冷漠,影响到村民自治组织的合法性及作用的发挥。村民对村民自治的态度冷漠主要表现在村民对于村委会选举的态度上。根据调查,只有刚满1/2023的村民对选举表现出了较高的热情,而近一半的村民对民主选举持冷漠态度。村民更多的是关注自身的经济利益是否会受到损害,而很少有热情去参与村级政治事务和关心村集体的公益事业。他们中的大多数缺乏法律意识,不注意珍惜自己的政治权利。 (3)村民自治组织能力差,凝聚力不强,许多村庄处于瘫痪状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付诸实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自治性,但在某些程度上注重了个人生产经营,却无视了集体经济的创造。其实,集体经济是村民自治正常运
6、转的后盾,现实中,村组织凝聚力的缺乏,使得农村村民自治难以付诸实践。村民罢免不了村主任,暴露了法律制度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仍存在很大问题。 3、民主选举工作 (1)村民流动性强,很难展开选举,农村社会出现空心化。农民离开村庄越远,参与村民自治本钱(车费、来回花销等)就越大。有很多村庄参加会议仅是一些妇女和年迈的老人,他们的议事和决策能力相对较低,很难展开选举。 (2)非正式组织及家长制的参与,在广阔农村姓氏、血缘和姻亲,依旧是维系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同姓人、同族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保护、联合的关系,投票时,村民往往局限于熟人圈子里,他们相信这样的投票会使自己得到更大的利益。这种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了民
7、主的选举开展。 三、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的对策建议 1、制度方面的对策建议 (1)改善乡村关系 国家应进一步加强立法,用法律保护村委会的自治权,防止村委会自治权受到行政权不适当的干预。要用法律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使指导而不是管理关系,要明确处理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的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原那么、程序、步骤。同时,要使乡镇政府明确意识到其在农村开展中的职能、定位以及与村委会的关系,使其意识到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而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组织,不能对村委会职能的实施加诸不适当的干预。 由于村委会在某些决策上的局限性,乡政府应该以“查、缺、补、漏的方式对村委会进行指导和必要的补充。其实,所谓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之间
8、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主要是指在一个村的村务范围内而言,但是如果超出了一个村的范围,涉及到全乡(镇)、全县、全省乃至全国的事务,如方案生育、扶贫、征兵、收购等工作,村委会那么应在乡镇的领导下协助乡政府去完成,因此,村民自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不能完全不要上级政府的领导。 (2)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要建立适合村民实行民主监督的硬性规定。建立健全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制度,要积极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但凡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
9、数人决定。村级民主决策的根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要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那么,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 (3)标准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 有许多地方采用的是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的模式以此来解决村级党政关系。这样就减少了树干部的数量,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村级组织的工作效率。但这种做法只能暂时解决二者关系。因为村委会主任任职资格并不要求一定要是党员,而在实际中,许多村委会主任根本就不是党员。在“一肩挑的情况下,可能排斥非党员中选村委会主任,这就违背了民意和村民自治的精神。从长期来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使村级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关系标准化、制度化之后,才可以在条件允许
10、的地方逐步考虑“一肩挑,这样,既减少了村干部数量,又保障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开展。 此外,在适当的时候,要实现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功能转换。村级党组织功能转换内容就是要把直接管理生产和全面干预农村社会事务的功能转变为以农村社会关心和利益协调为轴心的功能结构。而村委会那么应该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发动村民各项活动,带 领村民治理好村务,尽量使二者和谐相处; 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目标指出。要按照生产开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论断深刻说明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特征和根本精神,村民自治正表达了这一宗旨。因而加强农村
11、村民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 第二篇: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中国农村村民自治 继读过项继权教授的集体经济背景下的乡村治理一文之后,这两天又拜读了徐勇教授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领略长江学者风采之余,思想继续被学者那渊博的知识、敏锐的洞察力、沉重的社会责任感和独特的理论创新所感染、所触动,正所谓读一本好书,留无限沉思,故在此把读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之后的一些想法给写出来,大家交流下,以便更好的了解这篇著作,升华理论素养。这里我先谈谈我认为的本文最大的两个创新点: 第一个创新点是将村民自治的研究放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参与国家、社会制约国家和社会收回国家的大理论框架下展开,针对具体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研究时
12、又是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政策的指导下进行,这区别于当时大量的研究脱离中国外乡、脱离马克思主义的现状,弥补了国内在这一方面研究的空白,也奠定了这一著作在中国理论界的地位,对稳固和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个创新点是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彼此相得益彰,令文章理论与事实兼备,具有极强的说服力。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分两篇:上篇和下篇。在上篇中徐勇教授主要采用了制度分析来说明村民自治的运作模式、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等问题,具有严密的逻辑,到达了很高的理论水平。在下篇中徐勇教授主要是用做实证研究、用实地调研(如XX省XX县区村民、川、湘、鄂农村、XX省XX县区农村等)来支撑自己的理
13、论观点,令人信服。 同时读了此书也有几个困惑,查了一点资料,试着给出自己的答案。 问题一: 为什么村民委员会不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 我百度了一个,行政机关应具备以下几个因素: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很明显村民委员会是不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比方行政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是不具备的,也自然不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 问题二。既然实行村民自治,为什么还要在农村设立党支部这首先是我国的国家制度决定的。我们
14、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党的领导。村民自治也自然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村民自治,因此合情合理都应设立党支部。第二,是由历史原因形成的。建国后,农村根本都设立党支部,并且在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经实践检验了的,所以这一传统被保存了下来。第三,是农民的自觉选择。农村用户共产党,真心跟着党走,农村的建设更需要党的领导和指导,可以说没有党就没有农村的现代化。 问题三:民主为什么先在农村试行而不是在城市 一直以来有种观点认为民主与经济、教育等情况成正比,那么民主在城市之中应该更易推行,但国家为什么会先在农村开展民主呢。首先农民思想包袱小,开展民主更容易。经历文革等一系列运动后, 城市居民(知
15、识分子等)对民主有种恐惧感而不愿意谈民主,而农民包袱较小,敢于去碰一些所谓的禁区。其次,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农民首先创造出了基层民主自治,国家便顺势予以肯定并大力推广。最后中国有9亿农民,农村的民主搞好了,才算是真正把民主搞好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刻的认识到农村问题充满了复杂性,不扎根于农村的土壤,一切只想从书本发现问题、寻求答案无疑是经验主义者。马克思经典作家认为一切理论来源于实践、完善于实践、检验于实践,正因如此只有那些不辞辛苦,扎根于农村的学者,才能真正懂得农村,才能写出利国利农的好文章。而徐教授的论文便是这样一篇佳作,因为徐教授是扎根于农村的乡村大地上的学者,正如徐教授所说,该书不是“做(坐)出来的学问,而是“跑出来的学问。我想徐教授的书所教给我的研究农村问题要“三个面向即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要“理论务农指立足于农村改革实践,效劳于农村改革实践,便是我读完此书最大的收获。 距离徐教授写作此书已2023年之久,书中对村民自治的开展趋向预测也得到了实践的检验,是准确的。民主已在基层深深的扎根,并进一步像上延伸,但依旧有很多问题,比方国家行政权力的控制使村民自治不能彻底的贯彻实施等。除此之外,还出现了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