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组织工作及程序 (一)会前准备 1、成立大会筹备组。由工会牵头组织协调,党、政、工三方组成职代会会务筹备组,提出大会方案,内容包括:会议议程、会期、组织机构、会场布置、经费预算等。 2、协商职代会主席团名单草案。职代会主席团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职代会的正式代表,其人数可根据职工代表人数多少确定。职代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由工会与党、政协商后,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根据需要可从主席团成员中选举产生大会秘书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或
2、副主席担任。 3、起草会议报告。包括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专题议案报告、上届大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等。 4、征集意见和提案。职代会工作报告草稿和需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通过、决定的各项议案,应该于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之前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并同时征集大会提案。 5、报请上级工会审批。工会负责起草召开职代会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的任务、时间、地点、代表名额及成份比例、主席团成员人选和大会议程等。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后,于职代会一周前报上级工会审批。 (二)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大会主席团选举产生后,即由主席团主持。在预备会议上,应让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 预
3、备会的程序: 1、选举大会主席团。将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提交职代会预备会,由全体职工代表表决通过,获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中选。并协商产生执行主席主持会议。 2、由职代会筹备组报告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讨论通过职代会议题和议程。 5、决定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召开正式会议 大会主席团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主持会议。会议程序是: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讲清楚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宣布大会
4、议程。 2、由行政领导(企业经营管理者)作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单位年度工作(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开展方案、重点工作和重要措施;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 3、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项议案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审议的议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议案提出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方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工会主席就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
5、议所决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 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各代表团(组)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7、大会发言。安排职工代表在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书面发言。 8、根据各代表团(组)的讨论意见,主席团对有关决议草案进行修改。 9、民主评议干部。组织职工代表对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
6、况;工作、管理、业务能力情况;理论学习、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尽职守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2023、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参加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提名,表决通过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1、大会表决。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作出表决,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12、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四)会后报告 整理本届(次)职代会的文书资料,立卷存档。并在职代会结束一周内,将全部会议材料以
7、卷宗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备案。 第二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一、职工代表大会建立程序 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应成立筹备机构,由企业党组织、行政和工会方面人员组成。筹备工作主要任务是:起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方法(或提出修改草案);起草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有关工作情况的说明;研究确定大会中心议题;听取职工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意见、建议。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适用本程序。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 1、依据法律及有关规定,党组织或企业工会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协商,作出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决定。 2、建立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企业党、政、工方面人员组成。
8、 3、进行大会宣传。对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任务,职工代表的条件、权利、义务等进行宣传。 4、制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选举方法。 5、选举职工代表,划分代表团(组),选举各代表团(组)长。 6、征集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企业工会在听取职工群众等多方意见的根底上,与企业经营管理方协商,并提请党组织会(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提请筹备工作领导机构)讨论形成对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初步意见。 7、向同级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向筹备工作领导机构)汇报职工代表选举及组团情况;提出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提出召开职工
9、代表大会日程安排,主要议题草案,党委(或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做出决定。 8、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草案)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选举方法(草案);讨论通过大会的主要议题,确定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 9、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审查、立案。 2023、有关部门将拟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和材料至少在预备会议召开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修改完善,再交工会。 1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由工会负责人汇报本届(次)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通过代表
10、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通过职代会议题和议程;决定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12、召开职代会正式会议。 (1)由企业经营管理者作工作报告; (2)由企业经营管理有关负责人作专项议案报告; (3)分组讨论以上报告、议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方法(草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4)工会起草大会决议或决定(草案); (5)将决议、决定(草案)提交各职工代表团(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6)大会主席团审议决议或决定(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7)工会根据讨论结果,对决议或决定(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后,提交大会审议;(8)大会发言;(9)大会选举;(2023)大会表决。 13、向职工传达
11、大会的决议、决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增补)程序 依照本单位代表选举方法,以选区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选举程序如下: 1、拟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和部门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及名额分配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处(科室)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方法。 一百人以上缺乏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二十至五十人确定;一千人以上缺乏一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五十至一百人确定。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12、。 2、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开工作,使职工充分认识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在宣传发动的根底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按有关选区大多数职工的意愿确定代表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组织职工进行直接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大型企业或集团,可以在分厂或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产生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企业主要领导应分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 5、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有效后,公布名单,组成代
13、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职代会筹备领导机构批准。 7、职工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本企业,或因离退休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原选举单位按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增补代表并报企业工会,资格审查有效后,即为正式代表。 (三)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程序 1、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内容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符合职工代表条件;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职工代表的选举(增补)程序进行等。 2、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提请工会委员会和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3、大会预备会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
14、报告。 4、制作代表名册。 (四)撤换职工代表程序 1、选区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以提案的形式提出撤换职工代表的要求,并陈述理由。 2、工会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核实的情况反响原选举单位。 3、原选举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参加会议并进行申辩。 4、原选举单位进行大会表决,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可作出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 5、将撤换职工代表的决定报告提交工会和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审查备案。 6、原选举单位的职工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新的职工代表。 7、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审查后替补被撤换的职工代表。 8、撤换职工代表的结果,应向单位的职工公布。 二、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一)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由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大会主席团选举产生后,即由主席团主持。 在预备会召开前,要将向职代会报告和需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各项文件材料至少提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征求意见、征集大会提案;在预备会上,应让职工代表充分发表意见。预备会的程序是: 1、选举大会主席团。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和大会秘书长名单; 2、由工会主席报告本届(次)职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 3、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