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治无照经营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标准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方法(国务院第370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公平、有序、标准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开展。二、整治目标和部门职责(一)整治的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坚决查处取缔存在严重平安隐患、与产业政策不符、影响社会治安和管理、破坏环
2、境、侵占资源、干扰群众日常生活等负面影响严重的无照经营行为;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照经营户走上合法经营轨道;推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制度化和标准化,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二)部门职责有关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依法查处应当取得本部门许可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无证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已被依法撤消、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办理情况的整治,对无照且经整治仍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行为坚决查处和依法取缔;公安部门负责
3、公章刻字业、典当业、旅馆业、保安培训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同时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阻碍公务、阻碍专项整治行动的行为,打击犯罪分子;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客(货)运、机动车维修及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道路运输站(场)等道路运输经营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开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对煤炭生产经营,冶金产品生产经营,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食盐生产经营,新设农药企业,工程咨询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利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及卫生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文化管理部门负责娱乐场所等经营活
4、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播送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播送电视经营工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出版发行业、出版物零售、出版物进口,印刷业,印刷品、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和复制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排污单位排污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
5、情况的整治;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城市燃气供应、城市水供应、热源供应、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估价、城市房屋拆迁、城市园林绿化、物业效劳、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街道两旁摆摊设点、风景名胜区内的商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或在经营中使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和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生产使用、销售、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
6、情况的整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劳动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农业管理部门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化学危险品性质的农药经营,规定的肥料生产经营、饲料产品生产、兽药生产经营、水产养殖、捕捞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商务部门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废旧汽车的回收及拆解,旧机动车的鉴定、评估,鲜茧收购,剿丝绢纺,对外劳务合作,典当,拍卖,定点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7、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发现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活动或为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供水、供电、电信等效劳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提供互联网接入效劳等便利条件。三、整治的重点和内容(一)整治重点。1、整治的重点区域。以XX县区主要街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特色经营专业区域、集贸(专业)市场、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为整治重点区域。2、整治的重点行业:(1)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流动摊点,药品及医疗器械,营利性医疗机构,农业生产资料,乡村综合商店等行
8、业;(2)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小钢铁、小水泥、小造纸、小冶炼、小砖窑等高能耗行业;(3)涉及平安生产的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4)涉及公共平安的娱乐场所、洗浴、网吧等行业;(5)房地产中介、货运代理、职业介绍、家政效劳等中介效劳机构:(6)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藏身落脚或销赃、收赃的旅店、典当、公章刻制、废旧物品收购等行业。(二)整治内容。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
9、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4、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撤消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集中整治标准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各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列出应集中清理标准的重点地段和“钉子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力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参加,街道、村镇配合,对无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普查,摸清底数,并逐户建立档案。对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教育、引导其补办各类证照,催促其依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依法查处取缔。(二)检查验收阶
10、段(12月21目。12月31日)。在自查的根底上,对整治情况实地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乡镇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无照经营阻碍经济开展、破坏资源环境、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和社会稳定,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漏国家税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各部门要把打击无照经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查处取缔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实行综合治理。一是成立协调小组。由政府办牵头,上述18个部门组成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负
11、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对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全县的清理整顿工作要在清理整治无照经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集中力量,统一组织开展行动。各乡镇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查处工作,定期召集各职能部门通报查处取缔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举措,积极帮助解决查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建立信息抄告制度。各专项整治部门要及时通报监管信息,将本部门查处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通报小组各成员单位,许可证审批部门应当在撤消、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
12、日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涉及许可经营的企业撤消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通报相关单位。整治无照经营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将各自整治情况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于每月23日前送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形成通力协作,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三)疏堵结合,惩教并举。各职能部门要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做好取缔与标准工作。对持有优惠证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要认真落实国家的优惠政策,在教育的同时引导其标准经营;对涉及许可经营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专业乡(村)和市场、城乡结合部或偏远区域的无照经营要加大查处力度,进行全面清理,力求做到不留“死角。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一批。对那些屡教不改的“钉子户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四)严格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工作中,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及期限核发有关证照,严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谋取不当利益,违规搭车收费,超时限办理证照。同时,查处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将依法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