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公司股东会决议 xxx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市润龙商贸有限公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刘向龙总经理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股东x,代表x表决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变更股东为:xxx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内容为:经营范围,许可经营工程:无;一般经营工程,农副产品、饲料原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酒、酒店用品、酒店设备、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产品、体育用品、工艺品、玩具、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室内外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橡塑制品、矿产品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三、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工程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会议一致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股东(签字、盖章): xxx有限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