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保卫和消防管理原那么上由总承包商统一组织、统一按照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办理消防施工许可证。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施: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胸卡,带好平安帽。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承包商办理出入证,否那么,携带的物品将被扣留。分包单位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分包单位来人在门卫处登记,带好平安帽方可进入。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其相应的分包单位将受到处分。 2)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结构总承包商门卫登记同意后才能放行,未经登记的车辆出工地时将被扣留。
2、凡带料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总承包商有关领导批准,否那么,车内物品将被扣留。 3)各专业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积极培训义务消防队员。落实各项制度,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4)各专业分包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作业。对于明火作业必须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一查是否有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分包应派专人看管,并按使用的时间和部位分次进场。 6)及时处理各种违章,一般违章以教育为主,无证操作或持伪冒证、假证进行危险性作业以及屡教不改等严重违章行为者实行重罚,直至清理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