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贯彻落实“XX省党委、政府推进社会主 关于贯彻落实XX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标准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内国土资字202223112号)的 通知 通知通告 参加时间:202223-9-122023:23:2 4cfgtj 关于贯彻落实XX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关于标准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内国土资字202223112号)的通知 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各地勘单位、各矿业权人: 现将XX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国土资字202223112号关于标准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所有采矿权人
2、都必须接受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储量动态核查检测。根据目前有关规定,采矿权按原XX县区范围延续时,应提交有资质的测绘机构编写的储量核查报告及202223年以后各年度至新证延续前一年度的储量动态简测报告。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如果储量有变化或开发利用方案有调整的应重新编写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 2.属市局发证权限的采矿许可证,需调整深部XX县区范围的,办证程序按变更办理,办证要件按新立要求,应提交新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有平安生产管理部门同意的平安生产方案、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调整外围坐标范围的,须经市政府同意,办证程序和要件均按新立处理。 3.所
3、有矿权转让合同都必须经XX市公证处公证后,市国土资源局方能受理转让申请。 4.各矿业权人要建立健全矿山管理制度,保存好矿山档案。矿权人住所、联系方式变化时,应及时告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11月2023日至12月2023日对当年的探矿权进行年检,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对上一年的采矿权进行年检,矿权人要主动接受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年检,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延续矿业权。 5.自202223年3月16日起,勘查工作总结和勘查施工设计应在勘查许可证到期前2个月到审查委员会接受审查,延续探矿权时,审查意见是必备要件。202223年3月15日以前到期的勘查许可证也须接受审查,但可在领证时
4、提交审查意见。 6.矿权证必须在到期30天以前将要件齐全的延续材料送交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效劳中心,否那么按112号文件第5条、第6条处理,属市局发证的,由县级政府提出意见,市局参照112号文件第5条、第6条办理。(详见附件6) 7.各矿权人要按国办发(2023)1202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配合县级以上政府矿产资源整合规划的实施,凡不配合者,将根据各级政府的要求,不再延续矿权。采矿权延续时,凡生产规模达不到XX市人民政府(2023)11号文件要求的,只延续6个月(最低生产规模见附件4)。每个非金属采矿权最多不能超过4个采区,每个采区的最大面积均不能超过附件5规定的标准(最大XX县区面积详见附件8)。
5、 8.各矿业权人凭矿政业务受理单原件领取矿业权许可证。矿业权证丧失的补发按112号文件第17条的规定程序办理。 9.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各种理由强行代为他人保管矿业权证书,更不得利用他人的矿业权证书招商引资,也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保证金。矿权人要认真研究涉矿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和政策,在遵纪守法的同时,维护好自身利益。 2023.矿权人应按勘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和投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进行监督,市审查委员会XX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勘查施工进行定期监督,凡未完成勘查施工方案规定的投入或未按勘查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制止,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提出不延续探矿
6、权或撤消其勘查许可证的报告。市国土资源局接到报告后三日内通知该矿权人,该矿权人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充分的抗辩证据,如不能提出抗辩证据,视为同意放弃该矿权。证据由双方质证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审查,确定是否延续该矿权。 11.任何人在延续矿权时,均不得擅自修改坐标,否那么,将不延续该矿权,并取消相应勘查单位(或年度报告编写单位)在XX市境内开展地质工作的资格。 12、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已缴清有效期内采矿权使用费的,旗县区国土资源局不得重复收费。 13、年生产规模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要求的矿山企业不得转让矿业权。 14、注销采矿权须采矿权人自行履行注销手续,如他人代为注销须经公证处公证。
7、XX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探矿权人须知 1、自治区管辖范围内新设置矿业权,除以下情形经批准可以有偿协议方式出让外,其他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以下简称市场出让)出让矿业权。 (1)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国家出资勘查工程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工程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 (2)列入自治区政府勘查方案的工程,经自治区政府批准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3)两个以上矿业权实施资源整合扩大周边不宜再设置新的矿业权的区域;已设矿业权申请矿体外延局部或周边不宜再设置新的矿业权的边角区域;地下水、矿泉水、地热的勘查。(4)国家出资为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
8、的找矿工程、国家安排的资补费勘查工程、国家煤炭勘查基金安排的煤炭勘查工程、自治区委托国有地勘单位申请并列入自治区勘查方案的工程。 (5)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需进行协议出让的区域。 2、矿业权设置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规模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那么。按照各级各类矿产资源规划以及重点区域、重点成XX县区(带)和热点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已设矿业权未按规定批准矿业权设置方案,不得分割转让矿业权。 3、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资信证明应与勘查施工方案确定的方案投入勘查资金相匹配,不得低于20230万元。 4、探矿权申请人提交的勘查设计(方案)中年度
9、方案投入直接用于勘查的资金,每平方公里不得低于以下标准:第一勘查年度2万元,第二勘查年度4万元,第三勘查年度及以后6万元。否那么不予批准勘查设计(方案)。 5、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必须坚持大矿大开、整装开发的原那么,对勘查区块内已发现的矿体全部进行评价,未提交勘查区域内总体普查以上(含普查)报告的,不得提交局部区域的详查或勘探报告并转为采矿权。煤炭地质勘查程度到达精查,非煤矿种地质勘查程度到达详查,资源储量及建设规模原那么上到达国家、自治区确定的最低规模要求,方可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探矿权批准转为采矿权的,应注销原探矿权人的勘查许可证,如申请继续保存探矿权的,可参照第25条之规定。 6、各级国土
10、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勘查施工方案对已设置的探矿权进行监督管理,对已经进行了两年以上勘查工作的,要求探矿权人尽快按照批准的勘查程度提交相应的地质矿产勘查报告,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勘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煤炭探矿权人自领取勘查许可证未满2年的,或没有按照批准的勘查设计(方案)组织勘查和投入资金的,不予批准转让。 7、探矿权使用费以勘查年度计算,按区块面积逐年缴纳。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2023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20230元,但最高不得超过每平方公里500元。 8、矿业权人取得以下情形的矿业权,必须缴纳矿业权价款: (一)矿业权人已取
11、得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但未进行有偿处置的。 (二)矿业权人取得国家及地方财政出资进行勘查工作的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 (三)按照空白区域登记的煤炭探矿权且未进行有偿处置的。 (四)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方式出让的矿业权。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9、以市场方式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出让底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煤炭矿业权出让底价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评估出让价格,市场出让成交价格为应缴纳的矿业权价款。 2023、国家与企业或地质勘查单位共同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在出让、转让时,其价款按照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成。 11、以市场方式出让空白区域探矿权的,
12、其探矿权出让底价原那么上不低于1万元/平方公里。经登记机关核实,属于以往未做过任何地质勘查工作的空白区域登记的已有煤炭探矿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在探矿权延续、变更、转让或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其价款按照不低于1万元/平方公里收取。 12、凡需评估确认或备案的矿业权价款,属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的,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初审后,到国土资源部确认或备案。除此之外,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确认或备案。 13、矿业权价款实行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成的政策。 (一)凡属于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及已设置的矿业权有偿延续、转让、变更收取的矿业权价款均实行三级分成,即中央
13、20,自治区40,盟市、旗县(市区)40。盟市与旗县(市区)的分成比例由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确定。 14、2023年9月30日前,矿业权人已取得矿业权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和已将矿业权价款局部或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的要补缴矿业权价款。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在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首先应以资金方式缴纳,确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报批以折股方式缴纳,但折股比例不能超过补缴总价款的80,其余以资金方式缴纳。 (二)凡属自治区审批的矿业权,必须以资金方式缴纳。 (三)自治区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在2023年9月30日前已经由其登记持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承担自治区财政出资的工程除外),可继续执行
14、将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政策。 15、经国家批准以折股方式缴纳矿业权价款(指地方财政出资局部)所形成的股权归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持有,股权收益用于补充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 16、市国土资源局将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勘查专项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349号)中确定的“自治区安排的1:50000矿产调查和航空综合测量区域,暂不出让新的探矿权,待工程提交成果后,再按照异常或远景区整体出让。的原那么,选择拟出让勘查区块,有方案的申请市场出让探矿权。申请前要对拟出让的勘查区范围是否符合各类规划要求、申请区块矿业权设置等相关情况
15、进行核实,对存在林地、各类保护区以及不易设置矿业权的区域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向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委托市场出让探矿权的报告。 17、为简化矿业权市场出让的操作程序,今后凡属厅委托盟市采取市场出让的矿业权,由盟市国土资源局直接签属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不再签署矿业权出让合同 18、固体矿产探矿权按照普查(含预查,下同)、详查和勘探三个勘查阶段进行出让,其中普查3年、详查2年、勘探2年。勘查许可证到期前,探矿权人应提交相应勘查程度的地质报告,并汇交资料,方可进行延续。原那么上每延续一次,探矿权的勘查程度提高一个勘查级别。确因地质条件限制或证实为大型以上的矿床,不能按时完成勘查工作的,探矿权人只能在本勘查阶段或以后的勘查阶段中,选择一次进行同一勘查阶段的延续,延续期为2年。到期仍不能提交地质成果办理探矿权保存或转为采矿权的,该探矿权不再延续。 凡已取得探矿权时间在5个勘查年度(含)以上的,在勘查许可证延续时必须提交相应勘查程度的地质报告并提高勘查程度,否那么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