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力设施平安检查表/锅炉房平安检查表 锅炉房平安检查表 锅炉要严格按照蒸汽锅炉平安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特别要防止因锅炉结垢,锅炉严重腐蚀、锅炉脱水和锅炉超压所发生的灾害性事故。 锅炉上的平安附件是预防锅炉爆炸很重要的装置,必须保证其齐全完好和灵敏可靠。当然,控制人的不平安行为,提高操作者的操作技能和平安意识,加强锅炉的维修和管理也是极为重要的。 1 设备检查 1.1 工业锅炉房的布置、建筑结构及有关投措。 1.1. 1 独立站房应位于厂区边缘地带,烟囱不宜靠近主要道路。 1.1.2 锅炉房如必须与厂房相连,其锅炉容量应符合(t100)V100;锅炉房如必须与住宅相连时,其锅炉容
2、量应符合(t100)V5 式中 t锅炉工作压力时的饱和温度,t为 V锅炉水容量,V为m3 1.1.3 锅炉房应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主导风向应采用多年平均非采暖季节的风向。 1.1.4 锅炉前墙凸出处到锅炉房内墙净距应大于或等于3m,锅炉侧面和后端的通道净距应大于或等于0.8m。 1.1.5 锅炉如有侧面操作,检修通道时,其宽度应能保证操作,检修的需要;如不需要侧面操作,锅炉与锅炉侧墙之间的净距亦不得小于0.8m。 1.1.6 锅炉和省煤器上部,当不需操作时,其净空高度不小于0.7m。 1.1.7 锅炉房应预留通过设备最大搬运件的安装孔洞。 1.1.8 锅炉房每层出口应有两个。假设锅炉前端的总
3、宽度(包括锅炉间的过道)不超过12m,面积不超过200m2的单层锅炉房可设一个出口。 1.1.9 锅炉房门应向外开,工作室或生活室门应向锅炉房内开。 1.1.10 锅炉房应采用轻型屋顶。假设屋顶自重大于1.2kN/m2,应开设天窗,或在锅炉房墙上高出锅炉的位置开设天窗,开窗面积至少应为全部锅炉占地面积的10%。 1.1.11 操作部位距地面2m,应装设平台、扶梯和防护栏杆。 1.2 锅炉 1.2.1 锅炉应有锅炉总图、安装图和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强度的计算;质量证明书;锅炉安装说明和使用说明;铭牌等技术资料和锅炉设备使用证。 1.2. 2锅筒 1.2.2.1 受压元件不得有凹陷、弯曲、鼓包
4、和过热。 1.2.2.2 锅筒筒体向火面,焊缝、管板板边处应无裂纹,腐蚀、凹陷、鼓包和过热。 1.2.2.3 胀口严密,无环形裂纹。 1.2.2.4 锅炉的拉撑及其与被拉元件的结合处应无脱焊、断裂和腐蚀。 1.2.3 平安附件 1.2.3.1 平安阀 1.2.3.1.1 蒸发量大于0.5t/h的锅炉,至少装设两个平安阀;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锅炉,至少装一个平安阀。 1.2.3.1.2 平安阀垂直装于筒体和集箱最高处,开启准确,有铅封。 1.2.3.1.3 省煤器、蒸汽过热器出口、再热器入口和出口及直流锅炉的启动别离器,都必须装设平安阀。 1.2.3.1.4 平安阀与锅筒之间或平安阀与
5、集箱之间,禁装蒸汽的出汽管和阀门。 1.2.3.1.5 省煤器出口的平安阀,应装有通向平安地点的排水管,在排水管上禁止装阀门。 1.2.3.1.6 锅炉工作压力小于130N/cm2时,锅筒和过热器上的平安阀的开启压力分别为工作压力加5N/cm2和2N/cm2。 1.2.3.1.7 几个平安阀如共同装置在一个与锅炉直接的短管上,那么短管的通路截面积应不小于所有平安阀截面积的1.25倍。 1.2.3.1.8 省煤器平安阀的开启压力为装置地点工作压力的1.10倍。 1.2.3.1.9 运行锅炉的平安阀应不漏气,每年检修一次,每周试放一次。 1.2.3.2 压力表 1.2.3.2.1 每台锅炉必须装有
6、与锅筒蒸汽窨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省煤器出口处应装有压力表; 1.2.3.2.2 压力表精确度不应低于2.5级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 1.2.3.2.3 压力表表盘直径应不小于100mm。 1.2.3.2.4 压力表和存水弯管之间应装有三通旋塞。 1.2.3.2.5 压力表外说明亮、清晰。表盘有最大工作压力警界红线。 1.2.3.2.6 压力表装甲后,每半年校验一次,并有铅封。 1.2.3.3 水位表 1.2.3.3.1 水位表彼此独立,玻璃管清晰,上下位标志明显。最高最低平安水位离水位表的可见边缘为25mm 1.2.3.3.2 水位计有罩,有放水旋塞和放水管。 1.2.3.3.
7、3 水位表应装在便于观察、冲洗的位置,并有良好照明。 1.2.3.3.4 蒸发量大于2t/h时,应装有水位报警器具,且保持灵敏可靠。 1.2.3.4 温度测量仪表必须齐全完整,准确有效。 1.2.3.5 自动控制讯号装置应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1.2.4 水处理. 1.2.4.1 水处理要用单级纳离子交换系统作为炉外化学水处理措施,或采用炉内加药处理。 1.2.4.2 必须保证锅炉无垢或薄垢(垢厚小于或等于0.5mm) 1.2.4.3 给水必须进行水质化验,并符合GB157679的规定。 1.2.5 给水系统 1.2.5.1 锅炉须备有两套给水设备,水压保持正常,水泵总流量应为所需水量的110
8、%以上,且有压力表,自动给水高速装置应灵敏可靠。 1.2.5.2 通向锅筒的给水管上应装给水止回阀和截止阀,且严密不漏。 1.2.5.3 给水设备所有阀门应密封良好严密不漏。 1.2.6 省煤器 1.2.6.1 省煤器入口处应装给水止回阀,给水截止阀和温度计插座。 1.2.6.2 省煤器出口处应装压力表、平安阀、空气阀和温度计。 1.2.6.3 应有不经省煤器烟道的烟气侧通和直接通向锅筒的给水旁通,或在省煤器出口处装设通往水箱的循环管。 1.2.6.4 省煤器装在上、下烟室之间,应严密不漏风。 1.2.6.5 旁通烟道下部应设有清灰孔。 1.2.7 过热器 1.2.7.1 对垂直式过热器,在点
9、火时应控制过热器热负荷不至过大,并不断地把管子内积存的水和空气排出,以免把管子烧坏。 1.2.7.2 过热器应用无缝钢管制造,其出口集箱或管道上,应装有平安阀、主汽阀、空气阀、疏水阀、压力表和温度表。 1.2.8 空气预热器 1.2.8.1 空气预热器的管箱入口处应装防磨套管。 1.2.8.2 管板上相邻的最小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0mm。 1.2.8.3 预热器应有隔板。 1.2.9 加煤斗 1.2.9.1应经常检查和疏通煤斗 1.2.9.2 煤闸门升降灵活,上部应有盖板。 1.2.9.3 煤闸门冷却水应保持畅通,门框内耐火混凝土完好。 1.2.10 链条炉排 1.2.10.1 炉排应采用分段送
10、风,每段风室的外入风道应有调节挡板,并开关灵活自如,“开、“关标志明显 1.2.10.2 链轮轴和后滚动轴线平行,以防炉排跑偏。 1.2.10.3 机械传动装置完好,并符合平安要求,过载保护动作灵活可靠。 1.2.11 砌炉墙及烟墙 1.2.11.1 砌筑砖衬接缝应严密 1.2.11.2 炉墙内衬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均应留出膨胀缝,并嵌填石棉绳。 1.2.11.3 烟墙要密封 1.2.12 排污阀 1.2.12.1 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或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70N/cm2的锅炉,应装两个串联的排污阀(快、慢各一)。 1.2.12.2 锅筒每组水冷壁下集箱的最低处都应装排污阀无渗漏且有效。 1.2
11、.12.3 排污管道应平直,尽量减少弯头,保证排污畅通,并接至室外平安地点或排污膨胀箱。采用有压力的排污膨胀箱时,箱上应装平安阀。 1.2.13 检查门 1.2.13.1 圆形门孔直径不得小于450mm。 1.2.13.2 门盖内壁应敷设绝缘材料。 1.2.13.3 检查门启用自如,并有稳固门闩。 1.2.14 炉门及炉排 1.2.14.1 炉门应有启闭自如的门闩,有隔热式手柄,门盖内有绝缘垫板,门盖上应有看火孔。 1.2.14.2 炉排通风缝隙的布置方向应有利于疏通灰层 1.2.14.3 炉门圈不小于280380mm,下缘应复盖耐热铸铁炉衬。 1.2.14.4 炉排上螺栓应紧固 1.2.15
12、 输煤系统 1.2.15.1 露天煤场应搭有煤棚。 1.2.15.2 贮煤斗和溜煤管的内壁光滑,侧壁倾角不宜小于60,敞口处设栏栅和扶梯。 1.2.15.3 用带式运输机输煤走廊的倾角小于12时,通道应有防滑措施,大于或等于12时,应设置踏步,输煤带式输送机的下部应设封底。 1.3 除尘及废水排放 1.3.1 要定期排除灰斗积灰,防堵,并确保除尘效果。 1.3.2 应综合利用积灰,防止二次污染。 1.3.3 保持除尘器不漏风,根据锅炉出口烟尘浓度选择除尘器,保证除尘浓度符合GBJ473的要求。 1.3.4 锅炉房排出的含酸废水处理,应符合GBJ473的要求,方可排放。 1.4 锅炉房的照明 1.4.1 锅炉房内操作地点及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控制箱等处要有足够照明。 1.4.2 检修用照明灯电压小于12V,在较枯燥烟道内有妥善平安措施,应采用不高于36V的供电电压。 1.4.3 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