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部党员处分决定范文】党支部对党员处分决定 支部党员处分决定范文篇一镇纪检监察室对20xx年2宗案件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反映丁其国同志在职期间违纪案件: 丁xx,男,1956年1月出生于xx市芦溪镇水山村,汉族,1996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88年参加村委会工作,历任水湄村(现改为水山村)团支部书记,民兵营长,党支部副书记,1996年任水湄村党支部书记至2022年2023月,现在务农。 经调查丁其国同志任水湄村支部书记期间,收取农户建房款4000余元,收取竣工礼金5050元,收取建校礼币3438.52元,共计12488.52元未入帐。 二、反映吴xx同志违纪案件: 吴
2、xx,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高中文化,江西xx市东阳村人,1995年7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94年至1997年12月在上海警备区83304部队服兵役,1998年至2022年在烟草公司做零时工,2022年至现在在家务农。 吴xx同志违反方案生育条例,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三、经过自查自纠: 1、党纪案件案卷按要求装订,并集中保管,卷内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按程序和要求填写,处分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已送达本人,并在党支部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行文标准。 2、案件检查符合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处分决定已归档。 4、受处分人无违规晋升
3、其工资。 5、对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党员考评的等次很恰当。 支部党员处分决定范文篇二邓xx,男,汉族,19xx年3月出生,xx镇人,高中文化,19xx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xx村村委会主任;2023年1月至今任xx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23年5月,xx村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建设滞后的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方案将村内通组道路建成晴雨路。整个工程总长4.5公里,预算需投入21万元。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xx村通过多种途径共筹集资金226832元,其中:市扶贫办公室拨付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补贴资金150000元,村级一事一议筹资15705元,财政以奖代
4、补资金43757元,村民捐资17370元。筹集资金全额入村级财务帐。2023年6月初xx村晴雨路工程开始施工,2023月份完工。xx村晴雨路工程实际支出为159379.28元,但是在办理结算时,为解决该村历史遗留的不便入帐报销费用,xx村召开村干部会议,由邓xx提议后商定利用该工程结帐时机多报支出,从而套取资金解决村级历史遗留帐务。邓xx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6月29日到市地税局开具了票额为15万元、7万元的施工建设税票两张,其中15万元税票原件交市扶贫办公室报帐(其拨款均入村财务帐),其复印件及7万元税票在村级帐目中列支22万元。除去晴雨路工程实际支出159379.28元,xx村通过虚
5、列支出共从村级财务帐套取资金59620.72元,其中:垫支村级公墓建设费用19449元,支付村级日常事务支出40060元,结佘111.72元。 综上所述,邓xx同志身为中共党员、xx村主要负责人,对xx村违反财经纪律,采取虚列村级修路支出的方式套取村级资金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及日常事务支出的行为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镇纪委决定,并经镇党委2023年5月17日批准,给予邓xx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23年5月17日起生效。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xx镇纪委、市委直至中央纪委、中共中央提出申诉。 中共xx镇纪委 2023年
6、5月18日 支部党员处分决定范文篇三xxx,男,汉族,生于202x年x月xx日,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xx县xxx镇xx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202x年退耕还林中,经xxx镇政府、xxx镇林业站核定,xx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2023年2023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22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xxx负责收支。支出情况为: (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
7、共计3990元。 (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 (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 (5)管护费支出24000元。 (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 (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xx名下,但xxx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xxx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xx镇党委2023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xx同志xx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23年x月x日起生效。假设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x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xxx镇纪律检查委员 二0xx年x月x日 猜你喜欢: 1.党支部的处分决定范文 2.处分决定格式及范文 3.党员处分决定文件 4.党员处分决定范文 5.党员处分决定文件范文 6.党员警告处分决定范文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