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平安责任书 附件2 旅游平安责任书 为做好外出旅游的平安管理,根据“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确保公司员工外出旅游的人身平安和财产平安,防止发生事故,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平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现签订如下平安责任书: 一、遵守国家法律及旅游地区的有关规定,听从导游的安排,服从旅游负责人的管理。凡未经导游和旅游负责人许可私自活动而出现的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在全部旅途中遵守时间,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团结互助,互谦互让,不打架斗殴,在良好的心态下保证团队能按方案行程游览。 三、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参加旅游,积极配合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检查。 四、遵守交通平安规定,乘坐旅游车时不争抢拥挤,行车过程中不做影响司机驾驶和危及个人平安的行为。 五、旅游负责人严格履行个人的职责,特别是确保部门旅游人员平安的职责。 六、注意景区清洁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景区古迹完善及景区的一草一木,出现因损坏古迹或树木而出现的处分,由损坏人个人承担。 七、私人贵重物品由本人随身携带并负责保管。 八、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六个月。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责任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分公司/事业部/平台/职能部门:旅游负责人:日期: 行政部: 日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