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年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工作要点 为深化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平安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省安监局、市安监局2023年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重点工作支配,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3年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支配如下: 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科学进展、平安进展理念,坚守平安红线,以遏制危化品平安事故为目标,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为主线,以管控重大危急源为重点,坚持综合治理、源头管控,过程管控,狠抓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快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把握体系,确保实现“十三五平安生产工作
2、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落实平安生产责任。认真吸取有关事故教训,依据危急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理清各相关部门危急化学品平安监管职责,消退监管盲区。催促企业依法落实主要负责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岗位、职工的平安责任,进一步完善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在企业层面连续推动“五落实五到位。 二、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危急化学品等危急程度较大建设项目的平安审查,严禁不具备平安保障条件的建设项目准入,从源头上阻挡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强化对危急化学品生产新工艺
3、应用的平安监管。新办危化品企业必需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产业政策和平安生产条件,方可依法办理平安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要通过换证工作逐步提高现有企业平安生产水平和机械化、自动化把握水平,对于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改造未能达标的,一律不予平安许可。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建设项目平安条件审查、平安设计和危急化学品经营许可颁发,依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强化辖区内加油站打非治违工作。连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平安管理,严禁在化工集中区外新建危急化学品生产项目。 三、连续推动危急化学品和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工作。今年上半年协作经科信局对不在化工集中
4、区的危急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排查,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国家安监总局公告第13号)的规定,托付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控。乐观协作经科信部门,推动人口密集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和危急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平安搬迁工程。 四、连续开展溶解乙炔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协作省上专家组对乙炔行业平安生产条件的整治验收,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平安水平。 五、持续开展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专项整治。催促企业比照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和危急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平安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
5、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制度措施,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准时制止订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操作技能,有效防范现场作业环节爆炸和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六、做好提升危急化学品本质平安“回头看、“回头查工作。比照危急化学品领域提升本质平安专项行动方案,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提升工作质量。今年,我区将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把握状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动化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状况。对擅自停止、取消、更改自动化设施设备,降低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峻处理。 七、充分发挥危急化学品平安科技支撑作用。强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效劳支撑行为,发挥危急化学品德业组织的乐观性,挂念各级
6、政府实施作业管理,提高平安管理水平。今年,力争能引入平安生产专业服机构和专家,深化开展危急化学品企业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提升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力量,促进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八、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依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视频工作会的要求,在3-9月份,深化开展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对去年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复查,比照台账逐一核实整改状况,并强化对乙炔、硫酸、氢氟酸、液氨、液氯、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平安监管,排查整治港口、站场(火车站)、码头危化品隐患和新生产工艺及特殊作业平安。 九、切实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催促企
7、业完善并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应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备案工作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网上颁证。乐观参与本地区禁毒有关工作,加强信息共享。认真落实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提高企业遵法意识和管理水平。 十、推广应用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信息平台。省危急化学品预警支撑系统平台根本建成,我区将对相关企业及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充分发挥危急化学品平安生产大数据的作用。 十一、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执法履职尽责力量,对超量生产、仓储存放不标准、培训教育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同时,定期开展监管执法,加强指导和效劳,关心企业改进平安生产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