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督查管理方法 工作督查管理方法 1总那么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完成以及各会议议定决策工程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公司管理工作秩序,改进管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逐步做好公司督查工作,实现督查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方法。 2督查责任部门 综合管理部是负责公司督查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是督查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其工作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3督查的主要内容 年度、月度公司及部门工作方案所列的事项。 公司总经理交办督查的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综合办公会及专题会等议定决策的事项。 部门及员工投诉事项。 其他根据公司要求需要
2、进行督查的事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4督查工作原那么 适时督查,部门协助。 讲求实效,有查必果。 及时汇报,定期通报。 反响回复,注意保密。 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5督查工作要求 5.1督查责任人应根据督查的主要任务,按业务职责范围进行督查,催促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5.2根据被督查事项的时限要求,要及时根据工作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进行。可采取 督查、现场督查、会议督查、上门督查等方式查进度、查效果、查原因。 5.3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的事项,一般事项由督查责任人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协调。对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可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3、和建议,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5.4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对督查的要求要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并报告落实情况,必要时提交专题报告。 5.5对督查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督查结果正式通报前,与被督查部门负责人或其分管领导进行沟通。 5.6各职能部门要支持督查责任人的工作,如实提供信息、反映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借口顶住不办或拖延不办或弄虚作假。 7督查结果考核 7.1督查结果作为部门绩效的考核依据之一。 7.2督查结果按照权重2023分进行考核,每1分值为60元。 7.3被督查部门或人员对督查工作虚以应对,找借口顶住不办或拖延不办或弄虚作假,每项次考核权重5分。 7.4督查结果发现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应工作的,每项次考核权重1分。未按照督查结论提出的改进要求加以改善的,追加考核权重1份。 7.5督查结果发现未认真执行会议议定决策或未按时完成总经理交办事项的,每项次考核权重2分。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考核权重5分,必要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8除外责任 对于第7条各款行为的考核,如公司另有处分决定时除外,但不能低于本方法规定的考核标准。 9其它说明 9.1本管理方法自2023年5月25日起实施。 9.2本管理方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和解释。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