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建局人口与生育活动方案 为使我局人口和规划生育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确保全局2023年度规划生育年度人口规划和各项管理指标的顺当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规划生育法、流淌人口规划生育管理方法、省人口与规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县2023年度人口和规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全办字2023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规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确实定精神,认真执行人口和规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诞生人口素养,不断提高城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2、,推动城区乃至全县人口规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考核对象 规划局、自来水厂、规划监察大队、质监站、建筑总公司、建筑设计室、砖瓦厂、机关各股室。 三、明确管理范围 一各单位的女干部、职工由各单位负责管理。 二各单位的男干部、职工配偶属非国家公职人员的,由各单位负责管理。 三各单位聘用人员,且其配偶属非国家公职人员的,由各聘用单位负责管理。 四居住、挂靠在单位辖区内的全部居民含挂靠户口人员、租赁、购置辖区房屋人员、流淌人员等,均由我单位及聘请的各楼栋长负责管理。 五与原单位没有利益关系,又不在局管理辖区居住的规划建设系统下岗职工、置换身份人员以及辞退、解聘、开除人员等,原单位必需将其计生
3、状况通知现居住地辖区管理单位或居委会,并办好移交手续。所需移交费用由局负责交纳。 六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由我单位负责管理,对建筑公司在招标工程中标后,在办理施工手续审批时我单位必需与建筑承包商签订规划生育责任合同,各建筑承包商挂念我单位对务工人员按要求查验流淌人口婚育证明,并催促落实规划生育相关措施。 四、考核内容量化标准总分100分 一严格执行生育政策,严禁政策外生育。40分 二组织本单位在职已婚育龄妇女含聘用人员每年2次参与查环、查孕、查病,查环查孕率每次到达100%,组织责任管理范围内的其他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参与1次查环、查孕、查病,查环、查孕率到达100%。30分 三做好各项规划生育相关
4、材料登记,如对本单位就业打工)人员和户口挂靠户以及在本单位管辖区居住的人员进行登记,照实把握状况,准时觉察报告并处理无证怀孕的问题,杜绝规划外生育和未婚生育。20分 四做好本单位独生子女费的发放。10分。 五、考评与嘉奖、惩罚 一嘉奖标准 1.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在年度考核位列前三名的赐予表彰嘉奖。其中设一等奖1名,嘉奖1500元;二等奖1名,嘉奖1000元;三等奖1名,嘉奖800元; 2.对全局规划生育工作有突出奉献的领导和一般干部,经民主推举、认真考评,一次性嘉奖1000元。 二惩罚标准 1.规划生育工作列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范围,按量化标准考核得分的比率计分。 2.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管理对象未完成查环、查孕、上环,每缺1人次扣除该单位年度规划生育生育考评工程2分,扣完为止。并对当事人每次处200元的罚款。由局办公室抄告局财务股在其工资中扣除。 3.在职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政策外生育的,实行“一票拒绝,该单位、股室当年不予评先评优,该单位、股室负责人扣除当年的年终各项奖金、补助、福利;当事人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