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通道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生产平安事故的防范和处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平安事故和紧急情况,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工程特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铁路运输平安保护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平安管理方法以及晋豫鲁公司灾害事故应急管理实施细那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管区内可能发生的
2、各类施工生产平安事故和紧急情况,包括: (一)现场的建筑物、构造物、临建(包括围墙)以及毗邻建筑物失稳倒塌。 (二)深基坑和支护结构坍塌、坑壁坡顶开裂、边坡失稳、根底桩壁坍塌。 (三)大面积脚手架失稳倒塌。 (四)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倒塌。 (五)起重吊装、长螺旋钻机、旋挖钻机等机械平安控制设备失灵或损坏、作业中突然停电、设备倾覆等。 (六)人员伤害、隧道塌方。 (七)水、燃气、电力、通讯以及铁路光电缆等地下管线设施损坏。 (八)放射性物质泄露。 (九)锅炉事故。 (十)(临近)既有线施工平安事故。 (十一)洪灾、强降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 (十二)火灾、爆炸。 (十三)急性中毒、高处坠落、物体打
3、击、触电、中暑、机械伤害等各类平安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害。 (十四)其它生产平安事故和紧急情况。第四条事故分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五条工作原那么 (一)以人为本、减
4、少危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和科学指挥。 (二)团结协作、加强自救。充分发挥施工企业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培训兼职救援人员,积极开展自救。与当地政府部门、业主以及山东指挥部积极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故。 (三)依靠科学、提高素质。依靠科技,采用先进的技术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装备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工程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赵崇科 王树文
5、副组长:王 伟 张海龙 赵栋 程向明 赵元贵 刘桂忠 刘涛组 员:麻新荣 褚红艳 郭海涛 张世义 何建平 苗宗礼 郑文江 王祝芳 肖荣飞 章忠权 (二)工程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一般以上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技术、资金、人力物力支持。 2、发生平安事故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确定风险事故级别,并负责向集团公司、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业主及山东指挥部联络并报告事故情况。 3、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领导组织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抢救伤员、转运物资,减少事故损失,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
6、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组织对工程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不断完善。 第七条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为确保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工程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 组 长:王伟 副组长:张海龙 赵栋 程向明 赵元贵 刘桂忠 刘涛组 员:麻新荣 褚红艳 郭海涛 张世义 何建平 苗宗礼 郑文江 王祝芳 肖荣飞 章忠权 应急救援指挥组下设8个专业组。抢险方案组、应急抢救组、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物资设备组和蔼后处理组。 抢险方案组负责人:张海龙应急抢险
7、组负责人:刘 涛综合协调组负责人:赵元贵 资金保障组负责人:张世义疏散引导组负责人:陈振清医疗救护组负责人:王祝芳物资设备组负责人:何建平善后处理组负责人:刘桂忠 各行动组按照现场总指挥的要求开展救援行动。行动组成员由工程和各队按职能分工确定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应急抢险队伍由各队分别成立,每支队伍人员不少于40人,并配置相应的抢险物资和设备,报工程部平安质量部备案。 (二)工程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职责 (1)组长。负责确定现场潜在平安事故和紧急情况,主持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措施,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催促相关部门做应急救援物资的储藏,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对现场发生的平安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评估,
8、组织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善后处理工作。 (2)抢险方案组。根据事发现场情况,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现场的根本情况,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如工程撤除、支撑加固、清理挖掘土石方、疏通线路等抢险方案。 (3)应急抢险组。负责施工现场平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抢险工作,根据抢险方案,明确成员分工,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迅速开展救援活动,尽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障救援人员平安。 (4)综合协调组。配合指挥组组
9、长工作,负责通知工程、队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共同应对;根据领导指示及现场情况,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业主以及指挥部等单位联系、沟通,寻求支援;及时向有关地方消防、医疗、电力、电信、交通、抢险救援等公共救援部门报警联络,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在外部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时,积极引导,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在气象灾害抢险时,随时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第一手天气资料;根据工程领导的授权,如实报告、发布事发现场情况,并代表单位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5)资金保障组。负责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资金的筹备,确保应急抢险工作
10、顺利开展。在抢险工作结束后,负责核算、支付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抢险救援费用。 (6)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疏散逃生路线确实定和标志的设置,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组织引导现场危险区域人员正确及时撤离、疏散、逃生。 (7)医疗救护组。准备医疗器械,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并送往医院救治。 (8)物资设备组: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租赁、购置和维护保养,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及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源,并将其投入到抢险之中;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进行识别,组织应急队员进行转移,并做好保卫工作。(9)善后处理组:负责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和蔼后处理工作;
11、负责在抢险救援结束后,对相关受损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必要时邀请业主、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处理;负责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外界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慰问活动。 (10)现场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场所和区域,服从指挥,有报警和帮助警戒、转移危险物料等义务。 第八条应急准备 (一)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消防、防汛)设施和器材,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各分部配备机械设备车辆(如汽车、吊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应急救援工具和器材(如千斤顶、风镐、切割机、临时发电机、应急灯、警戒旗、警戒绳、污水泵、高压泵、灭火器、灭火砂、水桶、锹、镐、方木、脚手钢管及扣件、型钢、草袋、梯子、对讲机、平安绳、平安带、平安网、救生垫等
12、),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毒面罩、口罩、平安帽等),医疗器械(如担架、氧气袋、小药箱、消毒液等),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确保现场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并设置平安标志、疏散标志及照明设施。 (三)确定并公布内外部联系方式及 号码。 (四)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各小组成员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一旦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危险区域人员能够及时撤离。并对预案进行评价和修改完善。 第九条应急响应 (一)报告联络程序、时间及内容要求 1、事故报告程序(
13、1)一般以上平安事故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现场负责人队应急小组工程部应急领导小组山西中南通道铁路公司、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门。 在紧急情况下,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队、工程部、业主、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2)既有线行车事故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工程部应急领导小组山西中南通道铁路公司、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门。由车站值班室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汇报。 在特殊情况下,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车站值
14、班室(设备管理单位)、分部、工程部、山西中南通道铁路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2、事故报告时间要求 (1)现场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平安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队部负责人报告,各队部必须在30分钟内,报工程主管领导和平安质量部,并逐级上报至集团公司。同时工程主管领导在1小时内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和当地政府平安生产监管部门,由工程平安质量部在事故发生小时内书面报告上述单位。 (2)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各队部必须在事故发生10分钟之内报告工程部平安质量部,平安质量部收到报告后10分钟内报告工程主管领导,1小时内向业主报告。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在30分钟内上报至工程部领导,由工程主管领导在1小时内向地方平安生产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现场人员在发现严重火灾、爆炸、放射性物质泄露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并上报队部,在30分钟内报告至工程部领导。 (5)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设施损坏事故,由现场负责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