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消费“一岗双责制度施行方法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监管,强化平安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构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平安消费格局,促进园区平安消费情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平安消费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是指单位不仅要完本钱职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承担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平安消费目的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履行平安消费职责)。实行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那么;坚持分级治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视治理的原那么。第三条
2、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平安消费的负责人对平安消费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视治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工作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第二章 有关负责人责任第四条 管委会主任为本单位平安消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消费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平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处理本地平安消费的严峻征询题,催促消费运营单位加强平安消费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具备平安消费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2)组织研究
3、制定平安消费工作方案、目的、预案,部署平安消费工作,催促建立和完善各项治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平安消费工作目的任务的圆满完成。(3)组织召开有关平安消费工作会议,分析情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处理阻碍正常消费、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平安的严峻突出征询题和严峻隐患或危险源,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平安。(4)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平安死亡事故,应及时报告,赶赴现场,协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五条 分管平安消费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平安消费第二责任人,对平安消费工作详细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协助一把手对平安消费的详
4、细业务进展监视治理,对平安消费监管负主要责任。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消费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平安消费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建社会平安气氛,加强全民平安认识。(2)研究制定平安消费工作目的,应急预案,详细部署全镇平安消费工作任务,量化目的,签订目的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平安工作有序开展。(3)结合实际,组织抓好严峻平安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及时研究并汇报阻碍正常消费、工作、生活、平安的严峻突出征询题和严峻隐患或危险源。(4)
5、抓好平安治理制度建立,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6)凡发惹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第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平安消费责任制,其他相关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第三章 责任追查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无视平安消费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平安消费职责,导致发生消费平安事故的;发惹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及时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按照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给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判、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渎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那么第十三条 本方法由镇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城关镇人民政府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