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荒山绿化工程规划方案5篇 合同名称:XX县区荒山绿化工程招标施工合同内容:2023年XX县区级雨季荒山造林工程编号:qzz2023-0079委托单位(甲方):XX县区林业局中标单位(乙方): 本工程经招标选定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综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23年XX县区级雨季荒山造林工程 2、工程地点:XX县区 3、承包范围。施工要求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4、承包方式:总价合同承包 二、工期 招标完毕签订合同后组织施工,2023年8月底前完工。 三、合同价款 依据中标通知书等招标
2、文件,确定本工程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四、工程质量 1、乙方按技术标准、标准进行施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到达100%,优良率到达85%以上。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到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费用支出。 五、设计文件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计文件和图纸。 2、乙方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应及时组织现场核对。 六、甲、乙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 1、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 甲方代表姓名: 2、乙方驻工地机构名称: 乙方代表姓名: 3、甲方委托的(
3、或中标的)驻工地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4、财政派驻工地监督机构: 代表姓名。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将合同副本抄送乙方。 七、工程质量检查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监督。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甲方实行分标段包靠制度,全程监督检查。由监理、财政评审委托单位对进入工地的每一批次苗木,采取随时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检,具体丈量苗木的苗高和地径,制作苗木检查验收统计表,并签字确认存档,以后作为验收阶段苗木是否合格的依据。
4、(1)合格率95%以上的为合格。(2)合格率95%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苗木不得进入工地,不得进行施工。 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和政府派驻工地监督机构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按规定进行监督控制。对中标企业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并经委托人同意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标准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得在工地上使用,中标企业也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不按标准要求组织施工的中标企业,监理单位按规定有权拒绝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并不支持进行竣工验收。 3、甲方会同各监
5、理方一起对工程进行验收,对每一次的检验,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有监理工程师及参加人员签字认可。根据形成竣工资料的要求,装订齐全三套交有关单位。 八、工程款的根本支付方式: 财政部门根据各方共同提报的质量验收报告支付工程款,付款方式是:由于造林地存在裸岩等不确定因素,工程完工后,按照造林合格面积总成活株数据实结算工程款 1、2023年11月,经初验合格后,付至中标额的60%; 2、2023年11月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额的90%; 3、2023年9月综合验收合格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九、合同价款的变更 除合理的设计变更之外,本工程按乙方投标报价一次包死;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按乙方投
6、标单价在合同价款的根底上增加或扣除,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举的项目参考市场单价确认;属于乙方投标前对施工现场勘察的失误而造成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变化,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设计变更确实认程序: 1、由甲方或乙方向工程设计机构提出,由设计机构同意并提供详细的设计变更方案,以及原方案对照的工程量增减变化。 2、设计变更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监理方、审计局和财政部门驻工地代表到达施工现场。 3、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原因、工程量单价以及具体数额,必须由甲乙双方、监理方、审计局和财政部门驻工地代表共同签证确认。 违背以上程序或认证资料不全的设计变更项目,合同价款不予变更
7、 十、验收 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2、由甲方、监理部门、财政评审组织联合验收小组,对年度造林进行验收,检查造林面积完成情况,设臵样地计算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验收后共同出具质量验收报告,一式五份,财政部门一份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一份作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依据。十 一、工程分包 1、乙方承包的工程,不得分包。确需甩项的工程,甲方应在乙方中标后,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等与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存在严重不符或者暗中委托他人施工,经查明确实存在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根据甲方、监理部门及政府派驻工地监督机构共
8、同出具的证明,以其投标文件的报价据实结算,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十 二、环境保护 在完本钱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须按要求进行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防止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十 三、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负责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2、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十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那么处理: 1、人员伤亡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因持续干旱造林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的
9、,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约定。 十五、违约 1、除遇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或甲方要求可对工期顺延外,对具备施工条件的标段,中标企业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责任,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使合同
10、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5天通知对方;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5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十 六、特别约定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结束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十 八、合同的组成及补充协议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单、招标答疑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人:联系 :联系 :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