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法律参谋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努力打造“平安校园,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我区教育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分步推进法律参谋体系建设。 1.2023年1月学习省市教育部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学校法律参谋制度的通知要求,深刻领会学校建立和健全法律参谋制度的重要意义。 2.2023年1月,按照市教育体育局的要求制定关于建立健全XX县区学校学校法律参谋制度的工作方案,并1月25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 3.2023
2、年2月,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法律参谋的聘请、法律参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工作考评等工作。 4.2023年3月,落实经费,择优聘请学校法律参谋。聘请方式:一校一聘、校聘校用。聘请法律参谋的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设立学校法律参谋专项经费。 5.2023年3月,根据公平合理和择优原那么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参谋,并签订聘请常年法律参谋合同。 6.2023年4月,各学校把学校聘请律师的相关材料送教育体育局备案。 7.2023年5月,建立和完善法律参谋的工作制度和考评等相关制度,落实参谋律师职责。 8.到2023年底,全区40%以上
3、学校要建立法律参谋制度。 9.到2023年底,实现全区学校法律参谋全覆盖。 (二)多途径聘请落实法律参谋。根据学校规模、日常工作需要及经济状况,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即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效劳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参谋;也可聘请一名律师或法律效劳工作者担任法律参谋;还可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聘请具有法律效劳资格又乐意为学校效劳的义务法律参谋等。 (三)明确法律参谋的主要职责。 法律参谋的主要职责: 为学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指导,指导学校建立内部涉法性事务管理机制,参与审核重大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和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对学校相关事务进行法律风险的分析和评估,代
4、理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协助学校应对突发事件、解决教育开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为维护学校平安稳定,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学校法律参谋体系是深化教育法制实践、建立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学校民主法治建设、合力推进教育法治进程的有效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集体研究,注重实效。 2.标准聘用,落实责任。法律参谋聘请对象要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要求,并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真正发挥法律参谋的法律效劳作用。 3.加强领导,落实保障。各校要为法律参谋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与便利,并根据法律参谋性质及提供法
5、律效劳情况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第二篇:学校法律参谋制度长安希望小学法律参谋制度 总 那么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和标准学校法律参谋管理,促进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学校聘请法律参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对象。本制度所称法律参谋是指学校根据处理学校法律事务的需要,从校内外聘请的、为学校提供法律效劳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四条根本原那么。法律参谋在开展具体工作时应当遵循勤敏、敬业、高效的原那么。 法律效劳 第五条法律效劳范围:学校法律参谋效劳面向学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修改合同文本、提供非诉讼法律效劳等内容。具体包括: (一)根底效劳内容 1、为学校当好法律参谋;
6、 2、为学校的对外经济往来把关; 3、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合同、诉讼文书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4、为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免费为学校代理局部诉讼、仲裁和非诉讼调解; 5、提供定期或者不定期上门效劳; (二)为学校的制度构建效劳 1、为学校制定章程化管理制度; 2、协助学校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法律框架; 3、协助学校建立师生校内申诉制度; 4、为学校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意见和帮助,协助学校依法建立快速反响程序; (三)其他特色效劳 1、为学校内部管理及管理层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帮助学校草拟、修改、审查内部管理规章与制度; 3、根据学校和要求,每年为学校和
7、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层、教职员工、学生提供一次定项法律宣讲; 4、根据学校要求,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大型免费法律咨询效劳。 (四)日常法律参谋效劳以外的专项效劳 1、帮助学校办理转制,办理变更登记等法律文书和事务; 2、经学校同意,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效劳; 3、经学校同意,为青少年犯罪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为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辩护; 4、接受学校委托,为学校代理日常法律效劳免费工程以外的各类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 5、应聘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教育宣讲人; 6、其他日常法律参谋效劳工作以外的效劳。 第五条学校法律参谋的工作职责: (一)为学校的行政行为、合同行为、
8、重大决策等非诉讼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就涉及到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三)经学校指派,以学校法律参谋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代理诉讼,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长安希望小学校 第三篇:法律参谋工作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区、镇有关依法治区、依法治镇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导部门的依法治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制订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年纲要、规划。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正在实施中的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负责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的组织实施。四组织、催促、检查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
9、作的重大活动,并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验收的组织领导工作。 六定期召开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和全体人员会议,通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情况,研究重大问题。 七组织调查研究,抓好试点单位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推动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八领导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和指示精神。 二、负责起草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年度方案,对实施规划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三、负责指导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工作。 四、对普法依
10、法治理工作规划、年度方案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五、组织、筹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关的会议和重大活动。 六、研究制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验收方法。 七、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别实施、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那么,做到年初有方案、年终有总结,按照方案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准备工作充分,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那么。 四、培训应建立标准的培训档案。 五、培训坚持集中与分散
11、相结合的原那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形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六对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职责,保障和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工作按照条例规定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管理制度 一、法制宣传教育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调阅、借阅。 二、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有害气体和微生物的侵蚀。 三、档案必须按规定排列,做到标准、整齐、有序,并定期清理核对工作,使档案目录与实际档案相符合。 四、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严格履行移交、接交工作。 五、要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档案,如需销毁档案,应先编制销毁注册,由鉴定小组批准后在鉴定小组监督下销毁。 六、如
12、档案保管不妥,造成毁坏和丧失,应按档案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人关人员的责任。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召开会议应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二、领导小组会议实行议事制度。通报与普法依法治理有关的重大事项、重要讲话、重要工作情况,需作出的有关决定,必须报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三、每次会议确定一至二个主题,力争解决一至二个问题。 四、每次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未到达50%以上不得召开会议。 五、会议重大事项实行举手表决制度,表决事宜必须到达应到会议人数半数(不包括本数)以上,否那么无效。 六、会议由领导小组负责
13、人主持。 七、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产生会议纪要,并做好会议记录和归档工作。 法律参谋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标准和加强我单位法律参谋工作,提高依法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法律参谋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为单位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代理单位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受单位所属机构和单位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指导和协助单位所属机构的法律参谋工作。第四条法律参谋主持法律参谋全面工作。 第五条单位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涉及法律事务的,应当通知法律参谋派员参加或提供书面意见。 第六条单位处理涉及金额巨大或
14、影响巨大的法律事务,由法律参谋承担。 本条所称金额巨大的法律事务,指有关合同标的、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上。 第七条法律参谋根据需要,可以聘用法律助理。 根据案情需要,法律参谋可以临时聘用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处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调查取证、咨询等法律事务,并支付报酬。 第八条法律参谋会议讨论、研究法律事务有关负责人应当参加,介绍有关情况,并听取法律参谋的意见。 第九条法律参谋违反本规那么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财产损失或其他权益损害的,依法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参加清算、破产程序的; (二)超过诉讼、仲裁、执行或其他时效、时限而不依法主张权利的; (三)不积极采取措施维护权利、保存原始证据的; (四)重大决策和事项不经法律论证而导致不利法律后果的; (五)具有其他过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普法依法治理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执行上级机关规定的各项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