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职责1、学习掌握残疾人事业根本知识,协助村残协和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残疾人工作。2、随时走家串户了解掌握、收集残疾人的根底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实际困难和迫切需求,认真建档立卡,标准科学管理,同时上报村社区残协和乡镇、街道残联;及时向残疾人传达党和政府及上级残联的政策精神。3、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需求,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听取他们在生产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同时积极联系协调村社区残协、乡镇、街道残联设法解决,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4、宣传残疾预防、康复医疗根本知识,协助开展残疾康复训练,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信息
2、等。5、帮助有困难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6、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等。7、及时上报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信息,并协调落实:纳入低保和社会救助范畴、落实新农合补助和新型养老保险补助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地区、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落实康复扶贫借贷款和小额信贷等。8、宣传党和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社会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发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9、调解残疾人的矛盾,做好残疾人的稳定工作,将残疾人的问题解决在基层。10、协助推动当地公共场所无障碍建设,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志愿者助残活动,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等工作。11、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为残疾人树立典范。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