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政府工作制度 总那么 一、为使政府各项工作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施政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那么。 二、区政府组成人员在行政工作中,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及省、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坚持民主协商,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增强全局观念、群众观念,不断开拓创新,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要强化组织纪律性
2、,敬业爱岗,勤奋学习,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 三、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领导下,对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统一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同时接受市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领导。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促进行政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法制化;要精减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区政府组成人员的职责 四、区政府由以下人员组成。区长、副区长,各委、办主任
3、,各局局长。 五、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领导区政府工作。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六、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七、副区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区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承担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区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八、区政府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会议制度 九、区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制度。 十、区政府全体会议由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各委、办主任,各局局长组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邀请区政协、区人武部领导参加
4、。必要时可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区长或区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2、决定和部署区政府的重要工作; 3、讨论通过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方案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 4、通报有关全区工作的重要情况; 5、讨论其他需要由区政府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 区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3次。 十一、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人武部一名主官、区政府党组成员组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区长或区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
5、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重要指示、决定; 2、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讨论报请市政府或区委审定的重要事项; 4、讨论通过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 5、讨论决定区政府依法制定的有关政策; 6、讨论决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7、讨论研究需要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提请常务会议讨论的问题,必须在事前协调好,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 十二、区长办公会由区长、副区长组成,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列席,由区长或区长
6、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区长主持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安排区政府的日常工作和重要事项。 十三、区长、副区长或区长、副区长委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或处理区政府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 十四、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区长或区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区长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常务副区长签发,必要时报区长签发。有关专题会议的纪要,由主持会议的负责同志签发。 十五、尽量减少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凡区政府召开全区性的大型会议,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临时召开的全区性会议,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并报区长批准
7、。 十六、区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要严格控制,一般不邀请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出席;如确需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出席,必须报区政府批准。 十七、区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的原那么,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会合并召开,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 公文审批制度 十八、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报送区政府的公文,应符合国务院国家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国发(2022)23号)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公文的审批按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负责的原那么办理。 十九、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报送区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区政府办公室按照区政府领
8、导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送区长审批。 二十、省、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和市政府各部门发给区政府的公文,按照区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后转有关单位承办。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情况报送区政府。 二十一、签批公文时,主签批人应写明意见,并签署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签批人也应签署“拟同意、“同意或其他具体意见。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要签署明确的意见,圈阅那么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二十二、区政府发布的决定和行政规章,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人员任免,由区长签署。 二十三、以区政府名义发文,一般由分管副区长签批;涉及其他副区长分管工作的,经有关副区长会
9、审后再签发。其中属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经分管的副区长审核后,由区长签发。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区长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系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办理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视情审核签发;属区政府办公室职权范围内的,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文内注明“经区政府研究、“经区政府同意或“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的,须由分管副区长或区长签发。 二十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报送区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在发文机关标识之下、横线之上右侧位置标明签发人、签发人姓名,同时,发文字号移至左侧
10、。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单位报送区政府的请示、报告等,一律送区政府办公室文档室,办理收文手续,按区政府办公室运转程序送签,不得直接报送区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凡需要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的文件,必须先由分管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区政府领导同志不在未经收文处理的文件上签批。要求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文件,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二十五、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行政职责,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单位自行发文;须经区政府审批的事项,按办文程序报区政府有关领导审签后,也可由部门发文,文中注明“经区政府同意或“经区政府领导同意;需要与有关部门联名发文的,主办部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 二十六、部
11、门给区政府的工作请示,涉及其他部门的,报文前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与协办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协商,不应把未经认真研究、协商的矛盾和问题上交区政府。经主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协办部门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部门必须具体列出有关部门不同意见的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负责进行协调或决定。 二十七、区政府及各部门应当尽量减少发文,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凡上级已有明确规定,本级无需作具体要求的,可以不行文,而将原文翻印下发。提倡部门协商办事,能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不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区政府各部门除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一
12、般不得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式发文。 学习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 二十八、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集中学习1次,联系工作实际和每位领导成员的思想实际,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技、市场经济和法律等知识。区政府每季度安排1次法制讲座。 二十九、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每年年初都要制定调查研究工作方案,每次调研课题都要具体落实到人,确保方案的完成。 三十、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其他组成人员,要带头调查研究,每年应有不少于3个月的时间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以掌握第一手情况,指导面上工作。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开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区政府领导成员每年原那么出12个专
13、题进行深入调研。 内事活动及外事活动制度 三十一、为保证区政府领导集中精力研究处理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区政府领导一般不出席各部门、各单位的会议以及各类庆典、颁奖、剪彩等事务性活动。确需出席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领导分工,提出统筹安排意见,报区长批准。切实减少领导同志陪会、同一会议安排多位领导同志讲话等现象。区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从严掌握。 三十二、区长、副区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出访,严格执行省外事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标准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假设干意见(合
14、发(2022)32号)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 请示报告制度 三十三、区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区长应听取和集中班子成员的意见;副区长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区长报告,也可直接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区政府领导成员应经常深入基层和分管部门,了解、研究、解决问题。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十四、区长、副区长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应严格按照区委关于xxxx区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参观、考察等的假设干规定(xxxx办发(2022)14号)执行,事先要按要求请示报告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
15、前,要将离肥外出的时间、前往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区委总值班室、区政府办公室。 外出审批手续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办理。 工作效能制度 三十五、区政府及各部门建立和执行效劳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效能考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办事程序和办文办事时限,并强化督查奖惩、狠抓落实。 三十六、区政府及各部门在处理本职工作时要简捷高效;对涉及其他机构、人员的事项,要积极联系、协商、支持配合。凡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各有关部门办理的文件和其他事项,以及区政府办公室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各部门要抓紧办理,不得延误,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明确提出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毕;由部门审批的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复的,应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办公室说明原因。对不按规定时限回复且无正当理由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政务公开制度和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 三十七、区政府的文件和会议内容,不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