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土地督察方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方针,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按照县政府要求,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办关于标准农村建房用地查处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紧急通知以及县违法用地巡查制止整改工作考核方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违法用地状态,把违法用地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2023%以下,努力实现“零问责、“无约谈目标。 二、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村对违法违规用地发现、制止、处理情况,是否
2、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是否能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彻底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二)土地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巡查记录及登记台账是否详实; (三)土地整治工程中拆迁安置点建设情况(安置点是否发生移位或超范围用地现象); (四)202223年度土地卫片(遥感监测)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立即停止施工,并已自行整改到位。 三、督查方式 为了开展好查控违法用地专项督查行开工作,按县政府要求,采取拉网式督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拉网式督查由县效能办、县国土局抽人组成三个组,分片督查。本年度每月督查两次,每半年互查一次。专项抽查由县政府领指定两办督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组织互查或专项督查。督查组
3、对各乡镇、村违法用地巡查、制止、处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参与此项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督查组提出的问题。 四、督查组成员及督查范围 拉网式督查组组成及督查分区域如下: 五、责任追究 此次查控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督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督查到位,各乡镇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巡查、制止、查处不到位,致使本行政区域内违法用地严重,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县监察局、人社局、国土局要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方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和市政府办关于深入贯彻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4、,对有关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问责。 六、具体要求 (一)各组每两天必须完成一次分管区域各村巡查督查。 (二)督查组要详实记录督查登记表(督查记录包括。违法用地单位(个人)、时间、位置、面积、地类、规划、违法状态、乡镇对违法用地处置情况)。 (三)每天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第二天上班前及时将督查情况上报县政府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各组要在本次专项行动(2023年1月份)中至少要对各自分管区域拉网式督查次数达三次以上,互查一次。 (五)对被督查到的违法用地,各组必须现场拍照存卷,留做下次巡查整改核对依据。 (六)各组由组长牵头,有事向县政府报告,经同意后换同级人员参加每日督查巡查。期间休息日正常巡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