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1、年初、每季度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每季度亲自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3、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4、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事项,积极采纳纪工委提出的合理建议;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措施,推动解决;6、每年至少开展1次与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下属单位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7、重大工程、工程建设中,要对工程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8、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提醒教育工作,防止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发生;弛而不息纠正“四风;9、年底如实向上级纪委报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同时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接受评议;10、每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上报1次述廉述责报告并接受评议,对上级指出的存在问题,按时整改并上报情况;11、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12、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每季度亲自讲1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课;13、落实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三重一大五不直接分管等各项制度;14、及时向区委、区纪委上报班子成员的违纪问题线索,积极配合调查处理;15、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婚丧嫁娶等个人重大事项,同时在所在派出纪工委、纪检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