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平安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施工平安生产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创造电20x15号)和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x47号)以及XX省建管局关于我省进一步开展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管质20x20号)的要求,结合无锡实际情况,现就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x年开展的建筑平安隐患排查
2、治理专项行动的根底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平安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促进建筑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根底。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城乡房屋建筑(含撤除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建设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20x年开展的预防各类坍塌和高处坠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根底上,继续全面开展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平安法规、标准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
3、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平安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平安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的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和班组的平安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 通过对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市(县)、区建设局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平安生产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建筑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平安治理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平安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平安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平安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平安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平安投入,推进平安技术改造,夯实平安管理根底。 三、治理重点 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拆房事故和标准平安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二)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工程
5、特别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三)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监理、动态监测等情况; (四)撤除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备案等情况; (五)平安帽、平安带和平安网等平安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平安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平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建质2022213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x255号)、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撤除工程平安技术标准(jgj147号)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
6、整改。 四、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0x年3月)。要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平安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4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平安和北京“奥运会平安,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筑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6月份的“平安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各市(县)、区建设局要加强监督和指导。 第三时段(2023月至12月)。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情况和冬季建筑施工特点,深入推进隐患
7、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平安生产事故。要在企业自查的根底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或企业、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 11月上旬,各市(县)、区建设局要对本地区开展建筑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1月15日前报XX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建设局成立以夏正兴局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8272132023),各市(县)、区建设局也要建立隐患排查治
8、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制订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是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县)、区建设局和施工企业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销号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整改率要到达20230%;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逐一登记分类管理,做到“一患一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逐级上报,列入方案,逐一整改,确保事故隐患的全面治理。二是要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市(县)、区建设局和各施工参建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排查治理目标和排查治理措施
9、宣传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确保知晓率到达20230%。三是要坚持“四个结合。即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与推进建筑平安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加强企业平安管理相结合,与加强平安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与推动平安生产科技进步相结合,确保隐患排查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联动并进。 (三)不断加强和标准平安管理与监督。一要积极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筑企业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稳固治理成果。二要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薄弱地区、薄弱环节一定要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编制缺乏针对性的“走形式和施工现场不严格执行
10、强制性标准的顽疾等一定要彻底铲除。三要严格督查,严肃执法。对检查中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采取处分措施。对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平安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各市(县)、区建设局和有关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根底管理工作,及时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将汇总统计表报市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附表可在无锡建设信息网下载园地下载) 为了更好地催促指导各地做好建筑平安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地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催促检查。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市房管、公用、交通等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请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制订实施方案。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