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行医务人员引进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鼓励人才,加快实施“人才兴院工程和“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级人才引进和医护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劳能力,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开展,实现“卫生强县目标。力争5年内引进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1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20名,县内新增副高级职称医护人员50名;每年选送医护人员到省城等大城市三级医院进修深造35人左右;每三年进行一次县级名医评选。 二、加大卫生系统高级人才引进力度 (一)明确引进高级人才对象: 1.有知名度的高级专家。包括。国家、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2、; 2.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3.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4.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专业性特别强的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高级人才的程序、方法: 1.信息发布。由用人单位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登记。有应聘意向的人才将有关书面推荐(自荐)材料提交到医疗卫生招聘单位。 3.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面试、体检等,县卫生局有关科室及县人事部门共同参与。 4.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意向,上报有关材料经县卫生局讨论同意后报县人事局批准。 5.调转人事、工资关系。引进人才人事、工资关系调转确有困难的,由县
3、人事局和卫生局负责重新建档,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即行办理重建档案手续。 (三)引进高级人才的家补助费待遇。在继续执行县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的假设干规定(政发(2022)50号)中明确的家补助费的根底上,新增以下家补助费: 1.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XX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专家,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家补助费,到岗后每年补助3万元,连续10年。 2.优秀的正高级专家、博导,省级以上知名的高级专家,省级名医给予最高20万元的家补助费,到岗后每年补助2万元,连续10年。 3.优秀的副高级专家,给予家补助费10万元,到岗后每年1万元,连续10年。 4
4、.家补助费从县人才专资金中列支,按规定程序申领。 (四)引进高级人才的编制和管理: 1.引进的高级人才纳入我县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统一管理,享受我县同类事业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 2.引进高级人才的管理。引进的医学人才必须与所在医疗卫生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一年一聘,根本效劳期10年,第一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引进的人才必须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假设调离一线岗位,即不再享受引进人才待遇。 3.家补助费按效劳年限逐年领取,一旦解聘及调离一线岗位即中止家补助费的领取。 (五)优化对引进高级人才的效劳: 1.为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提供便利条件。如家属为卫技人员,由卫
5、生局负责排在县相应医疗卫生单位就职;如家属为非卫技人员,卫生局要尽量推荐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就业,并积极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的就学问题。 2.引进到系统内家落户的人才,办理其配偶、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时可随调随迁。 3.人事部门要相应缩短人才引进或重新建档的周期,并在手续办理、职称聘任等给予方便,简化相应的程序。 4.县卫生局成立高级医务人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引进工作,各用人单位也相应成立领导组织。 三、建立和完善卫生系统名医评选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医战略,推进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医疗领域专家特色,加快以名医带动名科,以名科促进名院的步伐,在卫生系统和全社会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
6、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气氛,不断提高全县卫生事业开展水平,在卫生系统每三年开展一次名医生、名护士、名技师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名医给予鼓励,具体评选方法和奖励方式由县卫生局制定。 四、加大县内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 (一)每年选送35名左右品德优秀、业务技术精良的医护人员到上海、杭州等大城市的三级医院进修深造,进修时间在半年以上。 (二)每年选送50名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到县、市级医院进修深造,进修时间在3个月以上。 (三)对选送进修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五、其他事项 内容总结(1)暂行医务人员引进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鼓励人才,加快实施“人才兴院工程和“人才强县战略,加大高级人才引进和医护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劳能力,促进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开展,实现“卫生强县目标(2)力争5年内引进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1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20名,县内新增副高级职称医护人员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