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审查办理 XX县区煤炭工业局 关于举办煤矿班组长培训班的通知各煤矿企业: 为不断提升煤矿班组长的安全素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煤矿井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23)87号)、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23)15号),结合我县煤矿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县煤矿班组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煤矿企业从事井下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等作业的班组长。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3月26日月1日 第二期:4月
2、2日月8日 第三期:4月21日月27日 三、培训内容 .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根底管理;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经验交流。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XX县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凤城路新安巷88号);联系人:刘丽。联系 :2098442.。 六、培训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接到通知后,根据煤矿生产情况分期派人参加学习培训,每期规定时间的第一天报到,逾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二)参加培训人员年龄在1855周岁,报到时需提供两张一寸免冠相片、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体健康证明。 (三)培训期间,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培训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请假。 (四)培训结束,参加培训人员统一参加XX县区煤炭工业局组织的考试,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二一二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