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 依据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精准扶贫、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亮的原那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3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3万元的使用规划如下: 、资金使用规划 (一)到户到人资金245.77万元 1、教育扶贫本科高校生资助资金估量22万元 连续对贫困户中当年考入并就读二本B类以上的高校生依据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资助。 2、雨露规划补助资金估量32万元 对贫困户中接受中职、中技、高职、高技、中专、大专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每生赐予2023元的生活补助。 3、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估量191.77万元 依据
2、2023年市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任务分解文件,我市各金融机构2023年度发放贷款任务为3241万元,实际完成4466万元,对贫因户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贷款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3年9月期间在银行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每季度补贴一次。 (二)贫困重点村产业扶持及根底设施建设扶持资金74万元 1、村300kw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配套资金45万元; 2、村进展180亩红薯产业苗木补助9万元; 3、村枸杞产业苗木及配套补助10万元; 4、村根底设施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列支工程管理费3.23万元 依据省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按1%比例列支工程管理费3.23万元,用于贫困重点村根底设施建设工程管理费。 二、资金监督管理 (一)实行工程库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工程实行工程库管理,做到资金到工程、管理到工程、核算到工程、责任到工程,并落实绩效管理各项要求。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资金使用规划、工程实施状况、工程成果及资金效益、各类扶贫政策、扶贫补助标准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准时向社会公开,特殊要留意村级公告公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亮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三加大考核检查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重点对工程实施状况、资金使用及支出状况、工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不定期检查,准时觉察问题,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