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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局工程改建征迁安置实施意见.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1452528 上传时间:2023-04-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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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局工程改建征迁安置实施意见 各有关村委会: x县x线改建工程是我县20x年重点工程之一,对我镇完善交通网络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x线改建工程顺利进行,经王宅镇党委、政府及x线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研究,制订x线改建工程征迁、安置政策实施意见。 一、镇村两级都要成立征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工程沿线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土地征用、拆迁安置、施工政策处理等落实工作。 二、改建工程征迁补偿费,实行统一标准,包干使用。土地补偿费除应付给农户个人的拆迁费、青苗、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外,其余的应留集体用于开展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分摊到户。 三、改建工

2、程用地范围的国有山、河滩一律无偿划拨,各有关单位应予以支持,被公路建设占用的公路、机耕路、民间路道等根底设施由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中给予恢复或改建,其土地不予补偿。 四、需迁移的坟墓按规定给予补偿,迁移期限由指挥部书面通知到户,逾期视无主坟处理,由相关村委会负责迁移。 五、因工程施工所需的取土、弃土、料场及其他临时设施的临时用地,由村委会解决,临时用地按土地类别和占用时间确定补偿标准。 六、拆迁期限,拆迁农户务必在20x年12月31日前,腾空房屋。 七、拆迁农户房屋腾空后,付清征迁费,不动产属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确需拆回局部建筑材料的,由被拆迁人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拆回,拆迁过程中的平安

3、由被拆迁人自负。 八、x线公路改建工程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1、耕地(标准农田)20220元/亩,多年生经济作物青苗补偿每亩增加3000元。 2、园地(多年生经济作物)20220元/亩。 3、旱地(包括零星山地)2023000元/亩。 4、林山5000元/亩。 5、房前屋后、田头地角果树50元/根,杂树2023元/根。 (二)建筑物拆迁补偿 1、框架房屋450元/。 2、砖混结构房屋360元/。 3、砖木结构房屋270元/。 4、土木结构房屋180元/。 5、简易房(柴房、猪栏等)60-20230元/。 6、农田设施、企业搬迁等的补偿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 (三)坟墓

4、迁移补偿 单穴400元、双穴600元、三穴以上800元。 (四)其它 1、经批准建房已建墙脚: (1)已打地梁的50元/m,未打地梁的40元/m 2、水泥晒场20元/。 3、围墙 (1)砖、水泥砖围墙2023元/m; (2)土围墙5元/m。 4、水井 (1)摇井300元/口 (2)深井30米以内1500元/口,30米以上2022元/口。 九、拆迁安置方法和标准 被拆迁房屋经腾空验收合格后,按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安置 (一)安置房地点: 安置区由有关村委会在建设用地和待置换用地内安排。 (二)安置方法 1、本次拆迁安置有异地建房、回建、作价补偿等形式,选一执行。 2、选择异地建房和回建的被拆迁户须

5、持房屋的有效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证件)复印件,向所在行政村两委会提出申请,报王宅镇人民政府政府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允许安置。 3、在本次拆迁范围内,异地安置的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 4、需要并且可以回建的拆迁户,由村委会根据村镇规划统一安排,按规定程序报批。 5、安置面积少于或多于被拆迁面积(土地证面积、下同)的实行补差,安置面积多于被拆迁面积的,由被拆迁户上交村委会80元/并承担报批费用;安置面积少于被拆迁面积的,由村委会补给被拆迁户80元/;不需安置的按90元/补给被拆迁户,经费由村委会从土地补偿款中支出。单位、集体户和无有效证件的不享受。 6、属于出让土地的,凭土地出让证和补交出让金的发票,由x线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补偿所交的土地出让金。 7、被拆迁人在回建和异地建房确定时报批前要交足安置地基款,允许用土地补偿费抵扣,多找少补,一次性结清。 十、各有关村在支付征迁款时需经x线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审核同意。 十一、本实施意见仅适用x线改建工程建设,由x县x线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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