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考核评选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做大做强我县骨干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树立我县骨干企业良好形象,促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开展,县政府决定每年对全县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综合经济实力排序,在此根底上评选和命名“大足工业企业2023强,并将其作为大足工业开展的重点支持对象。 第一条考核评选原那么 大足工业企业2023强的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那么,主要从规模、效益、生产标准和社会责任4个方面综合考核评选。 (一)规模。主要考察企业的经营规模,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市场求得生存和开展。进入大足工业企业2023强的企业要具有生产
2、、经营规模大的特征,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到达202300万元以上。 (二)效益。主要考察企业盈利能力,鼓励企业客观反映资产运用的结果及经营绩效。进入“大足工业企业2023强的企业必须是盈利企业;当年入库税收50万元以上;当年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不得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三)企业当年无重大平安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和环保责任事故。 (四)鼓励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企业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应上缴税金要求比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当年税金解缴率要求到达95%以上; (五)企业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 上述 (一)至 (四)为必备条件,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进入前2023强的自动后移一名。 第二条考核评选的范围 X
3、X县区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在202300万元及以上、且年入库税收总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核算生产性工业企业。 第三条考核评选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一)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采用权数的形式,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入库税金权数为40。其中。入库税金总额权数为30,入库税金增长率权数为2023。 2、利润权数为2023。其中。利润绝对额权数为5,利润增长率权数为5。 3、人均创利税权数为15。 4、销售(经营)收入权数为20。其中。销售收入绝对额权数为15,收入增长率权数为5。 5、固定资产权数为15。其中。固定资产净值(绝对额)权数为2023,固定资产净值增长率权数为5。
4、(二)考评得分计算方法 1、根本分为20230分。 2、采用权数法综合计算参评企业得分,即。总分=各项绝对额指标除全县相应项指标的平均值乘权数得分之和+开展指标速度除相应项开展速度标准值乘权数得分之和(入库税收指标不封顶,其他指标最多不超过权数的3倍)。按总分上下进行排序,取前2023名为大足工业2023强。 3、参评工业企业绝对额指标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实际得分= 其中,全县相应指标平均值为全部规模企业相应指标的平均值。 4、参评工业企业开展指标(增长率)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实际得分=各项指标值分别除以开展指标标准值乘以权数之和。 开展指标(增长率)标准值为30%。 第四条考核评选的程序 (
5、一)大足工业企业2023强的评选工作由县工业企业经济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工考办)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提供的正式统计年报数据和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县工考办设在县统计局。 (二)由县工考办XX县区财政局、统计局、企业开展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质监局,对各工业企业上报的指标数据进行确认。计算出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位次排名。 (三)县工业企业经济评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各企业的考核评选结果,并将审议后的结果建议名单提交县政府审定。 第五条奖励方法 (一)对评选出的大足工业2023强,由县政府授予“大足工业202
6、3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荣誉牌匾和奖金。 (二)对荣获大足工业2023强的工业企业主要领导人实行奖励。获第1名的奖励3万元;第2名至第3名的各奖励2万元;第4名至第6名的各奖励1万元;获第7名至第2023名的各奖励5千元。奖金由县政府统一安排,考核评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核定,纳入财政预算。 (三)对荣获大足工业2023强的工业企业副职领导,可按主要领导人获奖金额标准的60%计发奖金,其奖金来源由企业在自有资金中列支。 第六条考核评选的工作要求 大足工业企业2023强的考核评选,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xx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骗取荣誉
7、称号者,一经查实,要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收回奖金。 第七条本方法由县工考办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区对入库税金200万元及以上企业表彰奖励方法 为了建立对企业的考核鼓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范围 在县内入库税金200万元及以上的所有纳税法人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均属考核奖励范围。 二、奖励对象 入库税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三、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采用根本奖+奉献奖。 (一)根本奖 对入库税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实行分档计奖 (二)奉献奖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以实际入库税收
8、额为依据。凡当年在县内入库税金净增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净增额0.8%计发奖金;入库税金净增额在500万元至202300万元的企业(含500万元),按净增额1%计发奖金;入库税金净增额在202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含202300万元),按净增额1.5%计发奖金。“根本奖+奉献奖最高获奖额不超过5万元,未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根本奖降一档次。 对评选出入库税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由县政府颁发当年度“200万元以上纳税大户称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组织及实施 县国税局、地税局于次年2月2023日前将辖区内的企业入库税收额数据提供给县企业开展局;县企业开展局XX县区统计局、财
9、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对入库税金、平安、质量、环保等指标进行确认,并将审议后的结果提交县政府审定。 五、对年度内发生重大平安、质量、环保事故以及在考核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选资格。对上年度采取欺骗手段获取荣誉的企业,一经查实,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收回奖金。 六、奖金渠道 获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奖金由县政府列入财政预算支付。 七、入库税金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产业活动单位的现任副职,可按企业法人奖金总额60%的标准计发奖金,其奖金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 八、本方法由县企业开展局负责解释。 九、本方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7页 共7页